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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主体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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