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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629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县本级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8-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8-10 有效期: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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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功能科目)

5.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10.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12.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13.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项目决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

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1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1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4.名词解释

关于隆回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范志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着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保民生,较好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24〕65号),省批复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37800万元。

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520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7740万元,同比增长11.87%,非税收入37462万元,同比增长2.11%,非税占比29.92%,同比下降1.95个百分点;

2.上级补助收入56176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8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71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760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434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560万元,再融资债券20728万元,国际组织借款收入210万元;

4.上年结余69668万元;

5.调入资金37671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860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89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53729万元。

1.一般预算支出715512万元;

2.上解支出9886万元;

3.其他支出20728万元;

4.调出资金7603万元。

收支两抵,结转下年支出84071万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预算安排9000万元,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但确需安排的开支。

2.“三公”经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23万元,比预算增加2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7万元,节约321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1846万元,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按上级统一部署正常轮换,增加购置费680万元。

3.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84071万元,主要是上级年底下达的补助资金以及还需继续实施的项目支出等。按照我县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和上级要求,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指标全部收回财政,确需跨年度使用的资金按规定在下年度重新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80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358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8247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1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6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44万元,专项债券收入65100万元,调入资金7603万元,上年结余253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642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0339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53779万元,专项债券支出71315万元,其他支出15245万元),上解支出55万元,其他支出5300万元,调出资金18603万元。收支两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2377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1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收支两抵,国有资本经营年终结余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1214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1553万元,各级财政补贴52852万元,利息等其他收入5784万元,转移收入195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411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3682万元,转移支出405万元,其他支出2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8035万元,加上年结余1067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47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17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7731万元

(五)省批复的决算与2024年2月向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报告的决算草案相比较的变动情况

2024年2月21日向人代会报告决算草案时,省决算批复尚未下达,收支数据为预计数,与省决算批复的变动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批复的公共财政总收入增加2900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1418万元(主要是增发国债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减少1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76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3114万元;调出资金增加760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增加245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万元,上解支出增加5万元,年终结余减少6万元。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我县对30个单位部门整体支出、43个单位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8个县本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金额6.3亿元。从决算情况来看,大部分专项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发挥了既定政策功效。

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在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前,已经县审计局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二、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2023年,我们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隆回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对照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围绕服务打好“发展六仗”,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守牢风险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减轻企业负担。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亿元,其中留抵退税0.1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0.6亿元,其他优惠政策减免0.5亿元。及时公开涉企优惠政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积极培育财源。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等举措,成功举办首届房交会,兑现契税补助0.3亿元,安排工业发展资金0.9亿元,支持重点行业发展。以项目建设促发展。提前谋划,加强项目储备,及时调度,实施县级重点建设项目156个。增发债券资金8.8亿元,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9.1亿元,有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4亿元,优先将防控支出全部保障到位。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全年下达中央直达资金21.9亿元,支出使用20.9亿元,支出进度95.3%,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二)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亿元,其中县财政配套0.5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资金监管,专账核算,严格按合同加快支付进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突出绩效目标监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强化扶贫资产管理,明晰资产管护责任,将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任务细化,明确职责,逐项落实。保障粮食安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价格等涉粮补贴1.6亿元,安排1.1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6.5万亩,安排农业保险0.6亿元,粮食储备资金足额保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安排1.3亿元,支持34座小水库除险加固、改新建农村户厕2050户。投入交通建设、养护资金2.1亿元,全面提升现代交通路网质量。统筹0.8亿元,支持18个建制镇和虎形山瑶族乡污水处理厂设施和管网建设。

(三)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7.2亿元,占全县支出的24.1%,重点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学位民转公、校园安全建设,教学环境更加优良,教师待遇足额保障。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各项社会保险资金支出9.4亿元,及时发放优抚对象补助0.9亿元,特殊人群各项待遇按政策落实到位。拨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1.7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国家中医药示范县和省健康促进县创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金石桥医疗次中心,支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改善乡镇医疗条件,系统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污染防治,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扫清运、污水处理、林业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力支持我县承办邵阳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景区面貌焕然一新。支持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严防“三保”风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6亿元,增强抗风险能力。中央和省口径的“三保”经费在预算编制时全额打足,不留缺口,资金拨付时,优先保证“三保”支出。坚持财力配置向基层倾斜,增强乡镇“三保”能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积极落实“控增量、化存量、防风险、推转型、促发展”系列措施,争取财政部有关试点政策,有序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做到风险排查、资金筹集、缓释办法、应急处置“四到位”。库款保障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库款流向,科学测算库款流量,把控库款流速,精准调度库款,优先保障工资和民生补贴发放,全年库款保障系数处于0.3-0.8的合理区间。加强暂付款清理,严控库款出借,库款安全度明显提升。强化“三资”管理。深挖“三资”潜力,调整街道闲置“三资”处置职责,全面清查国有资产资源,全年完成 “三资”盘活入库收益11.1亿元,其中土地资源收入8.4亿元,矿产资源收入0.3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0.5亿元,收回闲置低效资金1.9亿元。

(五)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定期对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初步建成预算标准化体系,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抓实政府“过紧日子”。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支出1.5亿元,严控“三公经费”,严管编外人员和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提升资金绩效。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对财政重大专项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提升资金分配使用效益。建立财审联动机制,强化审计监督、绩效评价成果运用,对低效、无效项目资金予以调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财政评审有质有量。不断健全评审制度,扩展评审空间,优化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效,全年完成评审项目475个,送审项目预算27.9亿元,审减5.1亿元,综合审减率18.4%。政府采购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4批次,采购预算金额2.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1亿元,资金节约率7.4%。

2023年,县财政结合县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规范财政管理,锐意推进财税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听取吸纳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主动向县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等重大工作情况,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促进高水平预算管理。连续3年获得省政府财政管理改革工作真抓实干表彰激励,连续6年获评全省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AA级

三、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重要任务,聚焦实施“八大行动”,积极研究、主动谋划,靠前出台财税措施、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竭力应对经济下行、出口不振、房地产市场低迷不利局面,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政府债务化解。

一是政策资金提早发力,推动经济运行“稳”。提前预算布局。坚持“开局就加速、起步即起势”,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惠企利民措施,将支持县域经济、工业发展等重点资金纳入预算及时拨付,以迅速行动、有力举措推动经济恢复。加速推动项目建设。严格按时限加快下达转移支付、国债资金和预算内基建、交通、水利等资金,分解到项目单位,安排一般债券0.7亿元,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同,推动179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6.2亿元。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6月减免1.9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0.3亿元。深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行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容优化“湘易办”一网通办事项,推动解决发展所需、企业所盼问题。

二是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推动发展动能“进”。强化资金保障。对照上级要求,严格清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支出需求统筹优先安排,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取得实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促进生态保护修复,安排城乡垃圾清扫清运经费1.3亿元,污水管网建设及运维经费0.6亿元,环保整治经费0.2亿元,妥善处理小沙江石材企业关停遗留问题。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足额保障,调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下达乡村振兴资金1.2亿元,中央衔接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比重超过60%。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安排小水库除险加固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亿元。

三是基本民生绵绵发力,推动民生福祉“进”。支持教育全面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720元、初中940元,加快二中“徐特立项目”建设,教育县级支出责任全面落实。持续加大基本民生投入。“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为重点,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稳岗就业补贴,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月、540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4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推进困难老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量力支持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5%以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四是风险防范果断发力,确保安全底线“稳”。严控债务增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处置激励金融机构加大降息、展期、续贷力度,严查违规借款、变相集资,严禁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强化“三保”保障。扛牢主体责任,统筹各级财力,实行基础标准托底保障,足额将中央和省定基本民生政策经费全额预算,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牢牢守住不出风险事件的底线。严明财经纪律。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专项督查,全面实行“阳光审批”,1-6月共发放惠民惠农补贴3.2亿元,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位。财审联动,清理查处虚报冒领遗属补助、伤残抚恤金等违规金额304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173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5.66%,同比增加93万元,增长0.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915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1.35%,同比减少2813万元,下降6.7%。非税收入完成2258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5.73%,同比增加2906万元,增长14.77%,非税占比36.58%。

1-6月公共财政累计支出34165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8.39%,同比减少45899万元,下降11.84%。其中科学技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同比增长较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卫生健康、粮油物资储备、节能环保等支出同比下降较多。

6月30日,按照县人大会审定的预算方案,县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已基本批拨下达,预备费9000万元已使用68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18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84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43%,其他收入7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6100万元,上年结余237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40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360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93%,专项债券支出9447万元,其他支出8589万元。

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的主要项目是: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化债资金7864万元,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700万元,自然资源领域支出7767万元,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等前期经费7652万元,其他重点项目及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8021万元。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73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8.9%,基金支出5127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9.5%。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245万元,为预算的49.9%,支出31184万元,为预算的48.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089万元,为预算的47.7%,支出 20092万元,为预算的51.5%。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万元,为湖南银行分配的股利股息。

四、202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实体经济发展困难、房地产行业萎缩严重、土地市场依旧冷清,上半年我县财政收入未完成预期目标,为近年来首次。与此同时,基础设施补短板、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兑现等发展支出持续攀升,养老、教育、医疗等民生支出刚性增长,各类问题整改、考核迎检等均需要地方财政安排经费,预计下半年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做好财政工作面临空前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将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服务全县经济大盘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千方百计开源挖潜,着力夯实财力基础。狠抓收入征缴。压实收入征管单位和职能部门责任,齐抓共管,定期召开收入分析调度会,制定详尽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出让土地,加大清欠力度。对收入征管中的违规行为,从严追究征管人员责任。盘活国有“三资”。持续更新细化“三资”清单,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用售租融”协同发力,探索在统一规划、设计、外立面、标高、层高的基础上实行分割处置模式,健全盘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国有资产收益。抢抓政策机遇。加强对国债、专项债、转移支付等积极财政政策工具研究预判,打好政策储备提前量,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推进,争取更多更好的宏观调控政策红利。  

二是驰而不息强化管理,着力提升政策效能。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机关管理等事项。严控财政保障范围,压减协会、社团、临聘人员等支出。严格清理“吃空饷”人员,落实主要领导责任追究制。全面清理支出政策。把财政承受能力做为决策依据,不提标扩面,超出省定标准或期限的政策尽快调整。加强项目投入产出评估,逐步取消与税收收入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整顿不计成本 “拼优惠”“内卷式”招商行为,避免重复建设、资产闲置,勤俭办一切事业。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下达各类转移支付,推动债券资金快发快用。积极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

三是较真碰硬改革攻坚,着力健全治理体系。推进预算大统筹。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以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实施为牵引,深入推进专项资金、跨部门资金、财政拨款与单位资金统筹整合,新增支出优先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解决或以后年度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开展专项资金清理。破除专项资金“基数”观念,打破惯性做法和路径依赖,改变投向固化格局,深度优化支出结构,实事求是调整预算,在财力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安排资金。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财政事权划分机制明确县级支出责任,对以考核评比、下达任务、要求配套资金等任何形式变相增加的县级支出责任,一律不作资金安排。加强乡镇财政和村账管理,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力保财政稳健运行、长期可持续。

四是持之以恒严抓真管,着力兜牢安全底线。坚守债务风险底线。密切关注政策动向,优化债务结构,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化债,降低债务利息成本,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严肃问责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稳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稳“三保”风险底线。始终把“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部门单位对本领域“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结果负责,强化“三保”预算执行、库款流量监测,保障刚性支出及时足额兑付,“三保”风险早防早化。严格财经纪律底线。加强与纪检、巡视、审计等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格局,强化对财政运行、转移支付、惠民惠农补贴、社保基金、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实现精准发力、查深查透。压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动担当、团结奋进,尽最大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部分财政业务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收支分类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县级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缴入地方国库的增值税(37.5%)、所得税(28%)、资源税(75%)、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70%)、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70%)、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税费收入的总和(括号内比例为地方留成比例)。

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非税收入:是指地方在税收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返还性收入:指地方因收入划分调整而减少的收入,是中央按照调整基期年水平以税收返还方式给予地方的一种补助形式。返还性收入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增值税税收返还、消费税税收返还、其他返还性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包括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按要求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再融资债券:指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是财政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再融资债券即为“借新还旧”债券,是为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

综合债务率:指地方政府全口径债务余额和当年综合财力的比率,反映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程度。

债务风险等级:财政部从2019年起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对各地隐性债务和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债务率数据,将债务风险分为红(债务率>300%)、橙(200%=<债务率<300%)、黄(120%=<债务率<200%)、绿(债务率<120%)四个等级。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绩效是指采用成本会计观念,实施于政务成本分析的管理方式。财政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一级政府对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有计划地进行分配和使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政府工作和财政管理的首要任务。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非税占比:指公共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占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和的比重,是当前我国财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个广泛应用于评价考核财政收入在来源稳定性方面质量情况的指标。

零基预算:指年度预算编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根据预算年度的工作重点、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重新测算各项支出的必要性、科学性、准确性,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式。

增发国债项目:2023年增发1万亿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

附件:

隆回县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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