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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4645 发文编号: 隆财建指〔2017〕29 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8-07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7-08-04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7〕137号),现下达你局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950 万元,具体项目资金明细见附件。此款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799其他荒漠治理支出”,经济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切实加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17年 7月 31 日

附件:

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金额

隆回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治理岩溶面积34.33平方公里

950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卿燕生 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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