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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农指〔2020〕16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动物防疫防控资金120万元,现将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相应增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预算支出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县财政安排的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属于县本级重点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重点监管办法。
二、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项目实施的进度资料、支付证书、费用单据等,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该专项资金年终有结余的,如项目还没有实施完毕,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用于项目支出;如项目已完成,结余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不用结转。
五、年终应专项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
附件:
隆回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内容 |
实施单位 |
计划资金金额 |
备注 |
1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专用材料购置、疫苗支出等 |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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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购置实验设备器材等专用材料、检测试剂、冷链设施等运行支出 |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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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强制免疫临时聘请劳务用工等经费支出、检查检测车辆等运行支出 |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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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工作部署、验收租车、表彰经费及迎检工作经费、安全防护物资购置 |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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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物资购置 |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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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模场养殖枝术培训 |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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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兽医卫生津贴(按照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8.5 |
补发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国家统一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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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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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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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禽市场病学监测 |
环境、活体抽样、检测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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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疫、监管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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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心工作 |
重大动物疫病临朝工作补贴 |
降回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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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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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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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