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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5120 发文编号: 隆财农指〔2020〕16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8-2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8-26 有效期: 永久

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动物防疫防控资金120万元,现将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相应增列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预算支出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县财政安排的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属于县本级重点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重点监管办法。

二、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项目实施的进度资料、支付证书、费用单据等,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该专项资金年终有结余的,如项目还没有实施完毕,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用于项目支出;如项目已完成,结余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不用结转。

五、年终应专项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

附件:

隆回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内容

实施单位

计划资金金额

备注

1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专用材料购置、疫苗支出等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

 

实验室购置实验设备器材等专用材料、检测试剂、冷链设施等运行支出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6

 

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强制免疫临时聘请劳务用工等经费支出、检查检测车辆等运行支出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

 

防控工作部署、验收租车、表彰经费及迎检工作经费、安全防护物资购置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安全防护物资购置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5

 

开展规模场养殖枝术培训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动物防疫兽医卫生津贴(按照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5

补发20181月至20193月国家统一津贴 

小计

 

 

101

 

2

活禽市场病学监测

环境、活体抽样、检测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6

 

日常检疫、监管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4

 

3

中心工作

 重大动物疫病临朝工作补贴

降回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

 

小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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