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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606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2-07 有效期: 永久

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 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3日对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我们的评价主要是根据隆回县羊古坳镇(以下简称“羊古坳镇”)财政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规定及隆回县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进行的。

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羊古坳镇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于隆回县西北部,东邻望云山林场和七江乡,南抵七江乡,西邻司门前镇,北抵金石桥镇,距隆回县城70公里,辖区总面积61.29平方公里,下辖15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3.6万人。

1、在职人员。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编制81人(含财政所人员),其中:行政编28人、事业编制48人。2021年度在职人员88人(2021年12月末在编人数,包括财政所人数),其中:行政人员3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6人。离退休人员21人,遗属补助人数11人,小车编制数0台,小车实际数0台;房屋面积3448平方米。

2、构设置。设置6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执法机构和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

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个执法机构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

3、主要职能。羊古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社区)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5、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2021年度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承办省市重点工作0项。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收入总计4708.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7.03万元。

2021年度整体支出总计49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54万元,项目支出3561.4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缴费和办公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3.69万元。项目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项目、农林水项目及交通运输支出项目,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如小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建设支出等。其中:资本性支出2935.60万元。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2.75万元,截至2021年度末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总收入4708.20万元,比上年的1751.34万元增加2956.86万元,增长168.83%,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本年度取得出让国有土地收入3013.03万元,财政返回土地出让金做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56.17万元。总支出4930.95万元,比上年的1523.29万元增加3407.66万元,增长223.70%,增加原因主要是一人员经费增加53.01万元(增长4.81%),公用经费增加103.23万元(增长93.61%);二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251.43万元(增长1048.94%)。2020年度结转和结余228.05万元,2021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4930.95万元,实际预算完成数4930.95万元,预算完成率100.00%。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66.7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4.7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7.05%

基本支出:

经抽查翻阅会计凭证,查询账簿报表,结合决算报表的实际情况,羊古坳镇2021年基本支出合计1369.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3.6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803.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0.55万元、津贴补贴324.45万元、奖金96.19万元、伙食补助费4.99万元、绩效工资134.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8万元、住房公积金73.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1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8.41万元其中办公费42.62万元、印刷费4.07万元、水费1.21万元、电费7.67万元、差旅费23.09万元、维修(护)费2.12万元、租赁费3.20万元、会议费5.27万元、培训费1.40万元、三公经费8.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公务招待费8.32万元;ƒ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0.00万元、劳务92.77、委托业务费14.05万元、工会经费29.75万元、福利费5.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29.6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3.6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17.53万元、医疗费补助0.46万元、奖励金13.25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21.0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6.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万元。

注:2020年度三公经费合计10.34万元,其中:出省出国(境)经费0.00公务招待费10.34万元;ƒ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0.00万元。

    三公经费2021年度与2020年度相比,账面减少2.02万元,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元列支租车费3.27元,实际增长1.25万元,同比实际增减12.09%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性质。

  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3561.41万元。

1、项目资金总投入及落实情况:2021年年初累计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51.94万元,财政拨款3409.46万元,合计3561.41万元。财政拨款3409.46万元已落实到位,项目资金总投入3561.41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部分项目尚未完工。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3561.41万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77.03万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84.38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是隆回县羊坳镇小城镇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5月22日经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回县羊古坳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发改审批〔2020〕64号)批准立项。项目编码:2020-430524-78-01-031927;建设地点:隆回县羊古坳镇居委会;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72.142亩,其中幼儿园占地7.87亩,社会停车场11.49亩,农村客运站13.64亩,劳动力转移中心17.38亩,广场6.74亩,公共道路15.022亩,总建筑面积22290平方米。本项目为隆回县羊古坳小城镇建设第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幼儿园、社会停车场、农村客运站、劳动力转移中心、广场、公共道路;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96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2年。现该基本建设项目已支出资金3047.03万元,项目尚未完工。其中公共道路包括:①隆回县羊古坳镇金穗新区配套道路(东西路)工程;②隆回县羊古坳镇金穗新区沿河景观步行道工程、南北路道路工程;公共道路工程已完工。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支出归口管理原则。各项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没有对项目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项目支出用于资本性支出和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账务处理按照资金来源分别设立明细科目核算,项目支出符合隆回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羊古坳镇各项目工程资金的申报、审批由各部门专人负责,严禁重复申报项目工程,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财政所实行全程监管。项目工程验收由部门负责人、财政所长、项目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参加,并对项目工程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未制订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隆回县羊古坳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隆回县羊古坳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隆回县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羊古坳镇人民政府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羊古坳镇2021年部门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坚持所有开支由财政所长审核、财政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和财务会审制度,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含1000元)至10000元的,事前须经书记、镇长同意事后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审批;1万元以上(含10000元)的,事前需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事后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签具意见,报书记、镇长审批。坚持财务会审制度,成立镇财务会审小组,财务会审小组由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财政分管领导、经检书记、财政所长组成。原则上每月22日进行集中财务会审。

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过电子平台购买方可报账,大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做出计划,由财政所和办公室共同采购并专人保管登记、发放。零星办公用品实行先审批后采购,实行价格从低定点采购。严格政府釆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力度,规范采购行为。

制定了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隆办发〔2015〕1号)《隆回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按隆政办发〔2018〕20号《隆回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费实行包干报销。

未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仅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的支出,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66.7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4.7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7.05%。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并履行验收手续。

我们认为羊古坳镇人民政府财政支出审批过程中,程序严谨,项目支出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不完善,实际工作中履行了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审制度,控制得当,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羊古坳镇资产总额732.07万元,包括:①流动资产473.6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4.69%。其中货币资金159.39万元;应收账款314.20万元;②非流动资产258.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5.31%。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58.4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19.61万元,累计折旧161.1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二)建立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2021年度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全部录入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编报了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完备相关手续。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羊古坳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羊古坳镇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参考依据。

)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7、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20225月12日,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号,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22年5月下旬羊古坳镇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6月中旬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羊古坳镇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羊古坳镇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包含如下几方面:

    1、核实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1年度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①投入情况(9分):羊古坳镇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存在调整预算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8.64%,本项实际得分为5.0分。

②过程管理(35分):羊古坳镇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基本健全,无单独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无项目支出管理制度。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①预算调整率过高,2021年初预算数为1641.26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930.95万元,预算调整率200.43%;②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66.7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4.7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7.05%车辆维修及燃油充值没有定点;无项目支出管理制度;2021年2月34#记账凭证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例违规发放奖金补助,2021-2-152#记账凭证,发放防汛值班补助212,680.00元。超范围报销费用。2021-2-52#记账凭证,付王长春办公费25,495.00元,其中有发票1份,购买方为金石桥镇政府,金额3,800.00元。改变资金用途。其他应付款中元列支租车费32,700.00元,差旅费3,860.00元。⑧支付审核不严格,个别项目变更无签证单及变更明细。⑨有白条列支的情况;⑩无完整有效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预付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结转,其他应收款未分明细核算,未及时清理收回或进行账务处理。本项实际得分为22.30分。

③产出情况(30分):本年度总体目标:根据预算安排,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障基本支出和正常工作运转,高质量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推进乡镇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地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本年度实际完成率≥90%,本年度各项工作基本按计划开展完成。本年度计划完成城镇化基础设施道路建设2条,实际完成3条;两险征缴工作计划开展完成95%,实际完成97%;本年度预算申请目标超额完成:本年度年初预算数1641.27万元,全年执行数4930.95万元;本年度各项工作在全县评比中靠前,年度考核工作等级为“良好”,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本项实际得分为28分。

④绩效情况(26分):本年度实现收入4,708.20万元,较上年实现收入1,751.34万元增长2,956.86万元,增长率168.83%;建立羊古坳和中团2个农贸市场,能够带来经济系统长期正常发展;镇域经济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信访事件明显减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宜居性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明显减少,城乡面貌提档升级;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成果有效衔接;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一十四项内容的答案共42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的有380个、基本满意的有40个,满意度比例为90.48%本项实际得分为26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羊古坳镇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1.30分,绩效评价等较差”。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羊古坳镇人民政府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在2021年全县绩效考核中荣获“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乡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动物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单位”等十五项荣誉称号。其2021年主要绩效有:

(一)大力推进乡镇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地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21年度建成羊古坳、中团两个乡镇农贸市场,大力推进羊古坳小城镇建设第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幼儿园、社会停车场、农村客运站、劳动力转移中心、广场及公共道路;现该基本建设项目已支出资金3047.03万元,整体项目尚未完工,公共道路金穗新区配套道路(东西路)工程、金穗新区沿河景观步行道工程(南北路)已完工。

(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农业工作。2021年,我镇发展水稻生产2.2万亩,粮食总产量1.43万吨,产值1.9亿元,其它粮食作物0.4万亩,总产量0.3万吨,产值0.4亿元。林业工作。今年来共选聘28名护林员,组织群众植树造林500 余亩(其中油茶林1.2万枝苗,杉树苗5万枝苗)。水利设施。2021年我镇共实施了水利改造项目8处,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畜牧生产及动物防疫。全年我镇免疫存栏生猪13027头,牛2097头、羊3121头,使用口蹄疫疫苗6242ml,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26054ml,猪瘟疫苗26054头份,存笼家禽127078只。工业企业。辖区内现有金羊木业、乡香湘大米合作社、鸿达贸易、燃气站四家中小型工业企业,扶贫车间2家,工业基础得到有效壮大,经济增长模式由单一的农业发展转向为农业、工业共同发展。

(三)筑牢乡村振兴基础,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我镇共有15个行政村(社区),其中4个脱贫村,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雷峰村),2个乡村振兴重点扶持村(罗英村、龙家湾村),共有脱贫户1585户5291人,防返贫监测户 108户250人,雨露计划194人,共计发放资金29万元。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共35个,项目资金共528.35万元,其中自主实施的 31个,项目资金487.04万元,现已全部按计划拨付到位。2021年,我镇小额信贷超额完成任务,共计放贷50人 247万元,完成率达145.3%。

(四)抓实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安全

一是落地查人,确保源头管控。2021年,全镇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完成1000余人信息摸排及“五包一”政策落实,对境外返乡10余人进行了实时跟踪管理,确保辖区内零感染。二是全面加强宣传,确保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三是全民自愿接种,切实构建免疫防线。截至目前,我镇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70491剂次。其中第一剂次接种33079人次,第二剂次接种32023人次,第三剂次接种5389人次。

(五)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指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禁毒工作:目前,我镇共有在册吸毒人员74名,其中社区戒毒1人,社区康复人员1名。反电诈工作:我镇共有在册缅北窝点人员5人,其中已取得有效联系并实施管控3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辖区内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按照“一单四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治理销号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应急工作:乡镇应急能力建设通过上级验收,镇本级成立含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5人组建的专职消防中队,15个村(居)均成立了应急小分队、建立了应急站,装备物资配备充足。

(六)严守耕地红线,对违法建房实现“零容忍”

共计办理23宗农用地转用手续、违法用地销号3宗、冻结扣减整改完成6宗,整改存量违法用地1宗;制止乱占耕地建房、破坏耕地等行为40余起;已发放完成12户易地搬迁分散安置户不动产权证书;空心房整治:2021年,我镇共上报任务数99户,其中拆旧75户,拆旧复垦14户,拆旧75户全部拆除到位;危房改造任务数是6座,已全部完成;农房普查任务数是11416,已全部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我镇共有4个地质灾害点,村(居)3个,学校1个。每月实地巡查1次,均尚未发现异常。警示牌、路线图均已更新到位。

(七)民生事业常抓不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民政工作: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8人次、救助金额 14.04万;发放公益性奶粉 246人次 905罐;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审及新增共计护理补贴323人,2.261万元/月;生活补贴196人,1.372万元/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60余次,参与人数共计1000余人次,清理乱搭乱建100余处,清理卫生死角200余处,清运垃圾400余吨;环保和蓝天保卫战工作:整治开发区道路扬尘环境问题,查处未围挡作业3起,制止辖区内群众焚烧秸秆百余起;改厕工作:我镇今年第一批改厕任务数330座,截至2021年9月20日,实际完成343座;第二批改厕任务数122座,实际完成130座。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全年多次联合公安、交警、运管、市场监管等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辖区内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715起。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

①预算调整率较大。2021年年初预算数1608.77万元,2021年决算数为3348.3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08.13%,预算数严重偏离决算数;

②2021年年初预算1608.77万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08.77万元,而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813.08万元;仅为年初预算数的50.54%;

③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2467.94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08.77万元,仅为上年度决算数的65.19%。

年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需要提高;

2、超范围报销费用。2021-2-52#记账凭证,付王长春办公费25,495.00元,其中有发票1份,购买方为金石桥镇政府,金额3,800.00元,本发票不应在羊古坳镇财政所报账;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3、擅自扩大基本支出范围、为其他部门核销支出。“其他应付款”中列支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奖金10000元(付羊古坳交警中队10000元),汇入袁名龙个人隆回农商银行卡;

此行为违反《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财政部令第78号)第六条、《中共隆回县和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的通知》(隆办发〔2017〕3号)第六条第九项之规定。

4违规发放奖金补助。2021-2-152#记账凭证,防汛值班补助212,680.00元,应按制度收回;

此行为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1号)第八条第二款、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和隆办发〔2017〕3号第六条之规定。

5、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在“其他应付款”中元列支租车费32,700.00元,差旅费3,860.00元。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性质。

6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无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无固定资产卡片;未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7、支付审核不严格,2021年1月记账凭证7号支付无合同及相关附件,2021年1月记账凭证8号项目变更无鉴证单及变更明细。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8、超标准报销费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例。2021-2-34#记账凭证,隆回县城住宿标准120元,实报149元。

    此行为违反《隆回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8〕20号第三章第十一款第一条之规定。

    9、未按政府采购批复文件及时采购和报账。2021-2-143#记账凭证,上年指标付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费54,759.00元(固定资产-通用设备),配件17,461.00元,合计72,220.00元,2016年政府采购办审批金额50,250.00元。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湘财购【2020】4号文件、隆财购【2020】8号文件及会计制度中及时性和客观性的原则。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财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预算编制的要求进行编制;优先保障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重点工作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审核,依法依规支付资金。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汇报,已发放的资金依法依规收回。

3、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12万元,账期一年以上,应及时清查收回;其他应收款余额314.20万元,款项金额较大,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催收或扣回,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应根据不同客户设立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其他应付款余额247.04万元,建议设立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做到专款专用。

4、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5、完善管理制度。①制订详细的政府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②制订详细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6、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审核,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杜绝白条列支。

7、严格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减少和避免会计核算差错的发生,减少会计核算更正事项。

8、严格禁止未经批准改变资金用途。

9、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经费,已支付的应按规定收回国库。

10、严禁为其他部门报销经费。

九、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0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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