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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607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2-07 有效期: 永久

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金帆会专字[2022]

                                                     

隆回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隆回县财政局委托我所对隆回县荷香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荷香桥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荷香桥镇设置6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和扶贫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1个执法机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4个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动物防疫站牌子)、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和财政所。

荷香桥镇编制人数130人,实际人数154人(其中在职 148人,经营服务性岗位6人),离退休59人,遗属补助人数16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12900平方米;县配消防车1台,下辖村(居)委会27个。

2、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

荷香桥镇2021年总收入为3,233.85万元,包括年初结转资金224.8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0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9.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年末支出决算数为3,23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24万元,农林水支出2,483.6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年末结转余额为0.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1.1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2,43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35.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9.03万元,基本支出年末结转余额为0.00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村干部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村级运转经费。

1.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1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接待费7.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使用未超预算,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无公务接待摊派、转嫁到下属单位的行为。

2、项目支出

2.1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数为789.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45.09万元,年末结转余额为0.00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使用情况详细明细如下表: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9.6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80

3、城乡社区支出

30.24

4、农林水支出

659.49

        

789.16

2.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荷香桥镇按照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隆财购【2020】8号文件、《荷香桥镇2021年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拨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荷香桥镇共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共支付专项资金10.00万元,本年度结转余额0.00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荷香桥镇按照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隆财购【2020】8号文件、《荷香桥镇2021年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彩票公益金进行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部门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省级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县相关制度细则,荷香桥镇制定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包括《荷香桥镇2021机关管理制度》、《荷香桥镇2021年度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规定》、《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其中《荷香桥镇2021机关管理制度》对“机关考勤值班和作风建设、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务车辆、食堂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进行修改完善并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的立项、工程概预算及政府采购”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并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确保了项目的实施运行。

(二)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荷香桥镇2021年度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各项经费支出审批及报账程序。荷香桥镇实行支出报账会审制度,会审人员由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财政分管领导、财政所长组成,参与会审人员均在原始票据上签字负责。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荷香桥镇资产总额1,270.4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12.3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32.93万元;预付账款1.31万元;其他应收账款151.43万元;固定资产252.71万元;在建工程19.78万元。

荷香桥镇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业务流程图》,基本上按照管理制度及相应程序处理单位的资产增加和减少。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荷香桥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客观反映荷香桥镇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5月上旬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号),并委托湖南金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22年5月下旬荷香桥镇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6月上旬湖南金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荷香桥镇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荷香桥镇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总体分析

1、投入情况(9分):荷香桥镇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符合年度规划和工作计划。但在预算配置上出现了偏差,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3.85%,本项实际得分为6分。

2、过程管理(35分):荷香桥镇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控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基本健全。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譬如:预算调整率为158.08%;2021年一、二、三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未达到20%、50%、80%;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部分项目未经过电子卖场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不完善的现象;本项实际得分为25.80分。

3、产出情况(30分):荷香桥镇较好地完成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先后获得“全县平安建设先进乡镇、“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禁捕退捕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湖南省森林城市先进单位、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先进单位、农房一体确权发证工作先进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一等奖”等10余项荣誉,乡镇村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项目实施的质量目标,项目实施较规范;本项实际得分为30分。

4、绩效情况(26分):荷香桥镇部门履行职责为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贡献,其中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群众满意度较高,调查结果均为满意,本项实际得分为26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本次通过自查和现场评价方式,根据《隆回县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设定的评分标准,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逐项评分,荷香桥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7.80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六、主要绩效

(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全面提升。

一是农业发展提质增效,粮食生产稳中有增。荷香桥镇发展了2个双季稻千亩示范片,落实优质稻千亩示范片2892亩,培育水稻种植大户28户,种植烤烟面积2860亩,收购烤烟4342担,烤烟生产面积产量继续稳居全县前列。二是畜牧林稳量提质。全年出栏生猪5.5万头,肉牛0.62万头,肉羊0.78万头,出笼家禽54万羽,水产品产量35吨,完成村部绿化2个,封山育林1000亩,补植补造500亩,义务植树17万株。三是水利治理常抓不懈全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面完工验收,硬化、清淤山塘25口,新建、硬化水渠10千米,破巷水库引水圳加固改造纳入农业局实施项目,建设黄杨山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和天马山村横荷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二)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成果有效衔接。

一是动态开展防返贫监测。排查农户17833户59063人,按程序申报纳入监测对象214户580人,处理风险消除2282条,政策未落实消除1701条,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二不遗余力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度荷香桥镇乡村振兴项目85个,整合资金2413万元,其中镇自主组织实施项目31个,包括整合资金和衔接资金共499.07万元,已全部完工验收。三是扎实推进危房改造、空心房整治等工作。全镇7户危房改造户完成验收并拨付资金,在2021年空心房拆除和拆旧复垦工作中,荷香桥镇拆除房屋62座,完成县分配任务的124%,拆除房屋占地面积7111.61平方米,完成县分配任务的142%,其中复垦成耕地2739.84平方米。四是积极推进各项帮扶政策落。分散安置15户57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全部到位。享受雨露计划春季补助212人,秋季补助321人,发放补助79.9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秋季享受教育补助1375人,发放补助43.9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16人,发放贷款金额580万元,助力104户脱贫户脱贫致富。全镇现有帮扶车间9个,解决劳动力就业367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02名,发放稳岗补贴6.6万元。

(三)立足污染防治,城乡面貌提档升级。

一是“三清一改”有力有序。分步推进“三清三化”行动,清除道路交通顽瘴痼疾0.3万平方米,处置交通顽瘴痼疾和清运省道两边垃圾350余处,纠正店外占道经营4300余起、流动摊贩7000余起,建筑垃圾40余吨,清理破损广告牌30余个,割除横幅300余条,清理乱堆乱放600余处,清除杂草1千多处,清理牛皮癣600余处,臭水沟30余处。开展城区综合整治,新投放分类垃圾桶、环卫垃圾桶等400余个,设垃圾收集点132处,另址新建垃圾中转站,镇村面貌焕然一新。改造农村旱厕271座,验收合格210座并投入使用,完成任务的101.94%。二是蓝天保卫战纵深推进。全年共出车巡查160余次,制止焚烧垃圾秸秆60余次,制止不按要求摆放覆盖影响环境行为20余起,发放禁烧秸秆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宣传4次,日常巡查400余次,2021年第二、三季度蓝天保卫战工作均为全县第二名。三是禁渔行动取得实效。查处非法捕渔案件14起,收缴鱼网60余张,电渔工具36具,拆除养殖网箱19个,查处非法电鱼案6起,取缔塘家山网箱养鱼一起,制作各种法制宣传横幅10副,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万余份,村张贴各类宣传标语2000余份,拆毁非法渔船38艘。

(四)基层治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一是社会治理更加有效。“雪亮工程”在27个村(社区)全面铺开,72个公共探头安装到位,有效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效能。二是疫情防控更加坚实。对所有自然村进行网格化管理,3周岁以上人员共计完成疫苗接种3.7万余人,疫苗接种清零完成比例在全县靠前,实现“零感染、零事故”。三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投入十万余元用于应急能力硬件设施建设,建立27个村(社区)村级应急站,并分区域组织4次专业应急演练培训。全年专职消防队出警45次,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达80余万元。

(五)倾力民生民利,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

一是社会保障更加精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合率达8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全年救助困难群众461户,救助资金34.96万元。救助残疾人154户,发放残疾救助金及低保金120万余元。移民保障落实落细,实施移民基础项目17个,核发移民补助资金974人58.44万元。社保稽查退保费用达152万余元。完成全镇已领取优抚补贴人员571人的年度核查工作。二是窗口服务更加优化。全年镇级接待群众办件13225起,办结13225起。村级代办4164件,办结4164件,办结率达100%,基本实现了“让村民办事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的目标。三是文明实践更加走心。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多彩,送戏下乡活动先后在茅铺村、城中社区、塘冲村、桐木桥等村演出。

七、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未按规章制度执行

2021年7月第4号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9,375.00元,其中2021年3月18日,接待隆回县水利局6位同志,陪餐人员为4人,此行为违反了《荷香桥镇机关管理制度》中“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和陪客。凭公务接待函安排接待。陪客人数原则上每桌不超过2人”的规定。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

1、发票抬头名称非本单位全称

2021年7月第12号凭证支付7月畜牧站电费4,772.67元,其中发票金额为3,018.19元的发票抬头名称为“镇政府”;2021年3月第49号凭证付支付范鸿、黄良差旅费14,156.50元,其中住宿费发票1,804.00元抬头名称为“个人”。

2、白条支付

2021年10月31日第21号凭证支付接访人员开支19,479.00元,其中机票款1,520.00元无发票,白条支付4,400.00元稳控费。

3、合同、发票、收款单位名称不一致

九牛坳村2021年10月21日第27号凭证支付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款550,000.00元,合同签订乙方名称分别为陈清泉和陈国高,但发票销售方名称和银行收款单位名称军为陈清泉;白山村2021年10月21日第27号凭证支付工程款396,509.00元,发票销售方名称为刘飞,合同签订乙方名称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收款单位名称为欧阳鑫(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权给欧阳鑫);2021年2月第32号凭证付2020年烤烟房基础建设工程款152,958.00元,合同乙方名称为桐木桥村民委员会,发票销售方名称为胡德发。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三)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执行

我们检查发现,荷香桥镇存在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况。比如:2021年11月30日第21号凭证支付扶贫攻坚档案整理服务费34,220.00元;2021年12月31日第96号凭证支付改厕奖补费182,850.00元,均未经过电子卖场采购。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湘财购【2020】4号文件、隆财购【2020】8号文件的规定。

(四)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1年12月31日第43号凭证支付政府机关维护劳务费54,160.00元;2021年12月31日第83号凭证支付江东、横冲烤房群基建工程款202,242.00元;2021年8月31日第22号凭证支付违法占地复垦劳务费13,000.00元;2021年1月7号凭证支付2019年空心房拆除线路改造工程款20,000.00元,均未代扣代缴个税。

以上行为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五)费用未及时报销

2021年1月第16号凭证支付都来超市办公用品支出19,168.00元,其中2018年费用金额为17,963.00元。该行为违背了会计制度中及时性和客观性的原则。

(六)未及时结转收入

2021年12月27日收到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捐赠款70,000.00元;2020年度收到爱心超市捐款282,354.82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做捐赠收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的规定。

(七)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

截止到审计基准日,隆回县审计局2021年6月28日下达的《审计报告》(隆审报2021年5号),除了未按规定核销往来账款、超过法定期限出租云花鞭炮厂、滞留应当解缴国库的财政收入、购置固定资产没有登记固定资产帐的问题整改之外,其他的问题如白条支付工作经费等问题未整改。

八、相关建议

(一)严格遵守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的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性;对于不合规的票据应拒绝入帐或退回予以更正禁止白条支付

(二)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人员各类补助标准进行统一,并要求各下属各单位在具备时效性的前提下参照执行。

(三)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履行采购程序,在非紧急采购的情况下,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在合同订立方面,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对供应商资质是否合格进行核查,并对必要的经营及资质证照进行备案。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税法知识学习依法缴纳税金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湖南金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二〇二二十二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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