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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606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2-07 有效期: 永久

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 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0日对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我们的评价主要是根据隆回县高平镇(以下简称“高平镇”)财政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等相关规定及隆回县财政局拟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进行的。

由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高平镇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于隆回县东北部,东邻新邵县迎光乡,南接岩口镇,西南连荷田乡,西抵七江乡,西北邻望云山林场,北靠罗洪乡,距隆回县城70公里,辖区总面积158.55平方公里,下辖34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8.5万人。

1、在职人员。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共有机构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81人。2021年度在职人员138人(2021年12月末在编人数,包括财政所人数),其中:行政人员4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93人。离退休人员60人,遗属补助人数17人,小车编制数1台,小车实际数1台;房屋面积5630平方米。

2、构设置。内设6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执法机构和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

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个执法机构是:综合执法大队。

1个退役军人服务站。

3、主要职能。高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社区)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5、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2021年度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承办省市重点工作0项。

(二)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度收入总计28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万元。

2021年度整体支出总计334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4.37万元,项目支出204.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缴费和办公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05万元。项目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项目、农林水项目及其他项目,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如乡镇六小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其中:资本性支出204.00万元。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53.96万元,截至2021年度末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总收入2894.42万元,比上年的2921.89万元减少27.47万元,减少0.94%,减少原因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总支出3348.37万元,比上年的2467.94万元增加880.44万元,增长35.68%,增加原因主要是一人员经费增加783.83万元(增长40.40%),公用经费增加6.61万元(增长1.60%);二是确保镇政府项目规划有序推进,项目支出增加90.00万元(增长78.95%)。2020年度结转和结余453.96万元,2021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3348.37万元,实际预算完成数3348.37万元,预算完成率100.00%。

单位2021年初编制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7.70万元,根据高平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62.50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执行率92.32%。

基本支出:

经抽查翻阅会计凭证,查询账簿报表,结合决算报表的实际情况,高平镇2021年基本支出合计3144.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0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803.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7.54万元、津贴补贴93.62万 元、奖金10.75万元、伙食补助费15.64万元、绩效工资267.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65万元、职工年金缴费42.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4万元、住房公积金113.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1.0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4万元其中办公费52.77万元、印刷费35.83万元、水费3.28万元、电费9.57万元、差旅费18.63万元、维修(护)费9.45万元、租赁费13.68万元、会议费2.79万元、培训费3.52万元、三公经费1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公务招待费4.90万元;ƒ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5.97万元;11劳务452,724.00、委托业务费11.66万元、工会经费34.53万元、福利费19.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117.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0.0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678.56万元、医疗费补助9.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84万元。

注:2020年度三公经费合计10.93万元,其中:出省出国(境)经费0.00公务招待费4.94万元;ƒ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6.00万元。

    三公经费2021年度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689.62元,同比增减-0.63%。其中:公务招待费减少376.00元,同比增减-0.76%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减少313.62元,同比增减率-0.52%主要是由于:①根据文件规定,通过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肃公务接待纪律等措施,节约了公务接待支出;②严禁单位违规新购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及车辆加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车服务中心车辆的执法及日常运行维护,节省了公务用车支出。

  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204.00万元。

1、项目资金总投入及落实情况:2021年年初累计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16.00万元,财政拨款88.00万元,合计204.00万元。财政拨款88.00万元已落实到位,项目资金总投入204.00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完工。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204.00万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4.00元。支出项目主要是用于六小设施建设、公路改造及硬化、改善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绿化项目、环境治理等方面。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制订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一般规定、工程合同、会议记录、施工前后照片、公示公告、税务发票、项目验收、评审及审计、项目建设特别注意事项。

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项目支出用于资本性支出,账务处理按照资金来源分别设立明细科目核算,项目支出符合隆回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高平镇相关部门实地查看项目现场并报相关部门立项后,报项目预算给县、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发包。实施过程中如有项目变更,需报请乡镇、县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政策性规定需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管理,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公示、实施、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管。项目建设的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项目验收、资金结算,必须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办理。

发包的工程项目支出必须取得税务发票。

项目承包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签订合同时需约定扣除项目结算金额3%做为质保金,10万以下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县、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村、工程承包方协商确定。

结算报账时须附工程预算、承包合同、现场验收清单、工程量结算清单、竣工验收结算审批表、项目实施前及完工后同一参照物的彩照、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近景及远景彩照等资料。工程预算造价超过相关规定金额的,要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或审计资料。非发包的工程项目支出可凭工程预算、工程所用材料及相关运费、技工或民工工资花名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实施前及完工后同一参照物的彩照、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等报账。

项目验收包括村级验收和镇级验收。村级验收成员包括村支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受益群众代表、项目监督小组;镇级验收成员包括项目分管领导、联点领导、驻村干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工作人员、受益群众代表。项目验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等进行。验收时必须进行实地测量,形成工程验收单和结算单,验收结论应经参与验收小组成员同意并签字。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高平镇人民政府制订了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项目支出进度统计台账,对项目资金支付进行实时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隆回县高平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高平镇2021年度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过电子平台购买方可报账,大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做出计划,由财政所和办公室共同采购并专人保管登记、发放。零星办公用品实行先审批后采购,实行价格从低定点采购。严格政府釆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力度,规范采购行为。坚持所有开支由财政所长审核、财政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和财务会审制度,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含1000元)至10000元的,事前须经书记、镇长同意事后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审批;1万元以上(含10000元)的,事前需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事后由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签具意见,报书记、镇长审批。

财务会审组由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协工联委主任、财政分管领导、经委书记、财政所长组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支出必须财务会审同意后方可付款。

制定了招待费管理制度。招待费凭接待函进行对口接待,由分管领导到办公室开具派餐单经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签字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派单限额接待,工作招待就餐原则上由主管领导作陪,陪餐人员限2人以内;食堂招待费每月与财政所结算一次。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基本上按规定执行。

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按隆政办发〔2018〕20号规定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费实行包干报销。经查看2021年记账凭证,基本上按规定执行。

未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第二款“物资采购”明确规定所有物资采购必须通过电子平强购买。高平镇2021年初编制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7.70万元,根据高平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62.50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执行率92.32%。

我们认为高平镇人民政府财政支出审批过程中,程序严谨,制度完善,控制得当,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平镇资产总额981.90万元,包括:①流动资产914.7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16%。其中货币资金617.20万元;预付账款12.43万元;其他应收账款285.09万元;②非流动资产67.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84%。其中固定资产净值67.1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53.36万元,累计折旧186.18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二)建立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2021年度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全部录入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编报了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完备相关手续。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高平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高平镇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参考依据。

)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7、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20225月12日,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3号,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22年5月下旬高平镇开展自查自评,2022年6月中旬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高平镇进行现场评价,2022年6月下旬结合高平镇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包含如下几方面:

    1、核实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1年度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①投入情况(9分):高平镇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存在调整预算数,在职人员控制率96.50%,本项实际得分为6.5分。

②过程管理(35分):高平镇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等制度基本健全,无单独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但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①预算调整率过高,2021年初预算数为1608.77万元,预算调整数为3348.37万元,预算调整率208.13%;②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67.7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2.5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2.32%车辆维修及燃油充值没有定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发放2021年春节值班补助1.89万元,维山风力发电建设任务提前完成任务奖金8.33万元,干部周末加班补助1.27万元,绩效、小康建设奖金7.48万元。项目支出中六小设施建设包含小套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实为员工公寓附属工程。“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租车费170982元,食堂招待餐、食堂工作餐开支66720元,差旅费39328元,伙食费10444元等;有白条列支的情况;⑧无完整有效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预付款项未及时进行清理结转,其他应收款未分明细核算,未及时清理收回或进行账务处理。本项实际得分为21.50分。

③产出情况(30分):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和本职工作,工作实际完成率90%以上,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工作质量较好,群众投诉的情况大幅减少,基本实现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本项实际得分为28分。

④绩效情况(26分):高平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成果有效衔接;立足污染防治,城乡面貌提档升级;围绕基层治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倾力民生民利,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本次评价发放30份满意度调查表,一十四项内容的答案共42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的有379个、基本满意的有71个,满意度比例为90.24%本项实际得分为26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高平镇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2.00分,绩效评价等”。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高平镇人民政府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其2021年主要绩效有:

1、加强农业经济组织建设。2、打造全县粮食生产标兵乡镇。3、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科学发展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4、全镇劳动就业人口素质和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5、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出现乱收滥罚,坐收坐支的现象。6、抓好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和综合治理工作,打造“平安”乡镇,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7、认真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着重抓好乡村振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8、逐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群众优生优育意识,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为民提供公共服务,扎实推进疫情防控。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加强。

①预算调整率较大。2021年年初预算数1608.77万元,2021年决算数为3348.3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08.13%,预算数严重偏离决算数;

②2021年年初预算1608.77万元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08.77万元,而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813.08万元;仅为年初预算数的50.54%;

③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2467.94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08.77万元,仅为上年度决算数的65.19%。

年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需要提高;

2、擅自扩大基本支出范围、为其他部门核销支出。2018年至2021年,为其他部门核销支出344,000.00元。其中:派出所288,000.00元,运管中队36,000.00元,交警中队20,000.00元;按报销凭证分类:领条188,000.00元,补助花名册50,000.00元,发票106,000.00元;

此行为违反《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5年财政部令第78号)第六条、《中共隆回县和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的通知》(隆办发〔2017〕3号)第六条第九项之规定。

3违规发放奖金补助。违规发放奖金补助198,500.00元。其中:2020年清明节值班补助9,100.00元,2021年春节值班补助18,900.00元,维山风力发电建设任务提前完成任务奖金83,000.00元,干部周末加班补助12,700.00元,绩效、小康建设奖金74,800.00元。

    此行为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21号)第八条第二款、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第十二条第三款和隆办发〔2017〕3号第六条之规定。

4、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项目支出中六小设施建设包含小套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干部公寓附属工程支出,该项目非六小设施建设。

5、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021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支租车费170,982.00元,食堂招待餐、食堂工作餐开支66,720.00元,差旅费39,328.00元,伙食费10,444.00元等。

6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无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无固定资产卡片;未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7、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严格。有开票单位和收款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8、资金支付的管理不严格。有白条列支,2021年1月记账凭证67号朱勇兵扶贫普查伙食费无发票。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9、未依法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9月记账凭证20号付袁德东干部小套房附属工程款222808.00元,2021年2月记账凭证97号付李均希高平镇中学文化窗橱建设资金60000.00元等。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高度认识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防止漏编预算收支项目。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支出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2、加强财务审核,依法依规支付资金。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并按规定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汇报,已发放的资金依法依规收回。

3、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12.43万元,为2021年3月预交财政所2021年养老保险,该款项应按期进行结转;其他应收款余额285.09万元,款项金额较大,应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催收,确保资金安全;其他应付款余额1323.69万元,建议设立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做到专款专用。

4、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核对应收应付款项,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及使用等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审核,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报账,杜绝白条列支。

6、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改变资金用途。

7、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法知识学习,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九、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邵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

                                     0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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