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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606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2-07 有效期: 永久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成立于1958年,位于桃洪镇桃洪中路,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城管局管理的二级机构,服务中心有办公等公用房屋面积1400 平方米,有北山垃圾填埋场1处、城区垃圾中转站9座、公共水厕41座、移动公厕5座、各种专用环卫车辆66辆(含外包公司作业车辆),目前负责城区412.66万平方米区域清扫保洁,服务中心2021年度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迎省卫复查。

县编办与县人社局关于服务中心的三定方案,核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 30人(县财政部门认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人数36人),设置综合部、财务部等5个副股级股室,以及城东卫生督查考核片等5个副股级片区。截止2021年度末,服务中心实际在职在岗人数51人。服务中心聘用长期合同工2人,聘用临时人员36人,临聘人员主要安排在垃圾场、中转站、公厕等岗位。

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和执行城市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县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2)负责县城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分和考核,负责县城区街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的洒水降尘和冲洗、保洁服务工作;(3)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参与环卫基础设施规划立项、建设设计与竣工验收工作;(4)负责县城垃圾消纳、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垃圾处理场的相关服务与事务性工作;(5)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维护、公厕维护、清扫、保洁服务以及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服务。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服务中心2021年年初预算总收入6716.5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88.15万元,其他收入预算716.6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11.74万元;调整预算增加其他收入46.84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6763.35万元;实际收入6763.35万元。全年支出合计数为671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09万元,项目支出5940.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46.84万元。

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执行率99.31%、预算调整率0.70%、结余结转率0.70%、公用经费控制率128%、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度基本支出总额776.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46万元,资本性支出7.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工资福利支出593.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0.57万元、津贴补贴32.98万元、奖金1.2万元、伙食补助费19.08万元、绩效工资126.8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13.89万元、住房公积金53.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3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2万元,包括办公费5.90 万元、物业管理费 6万元、维修费19.85 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工会经费19.7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8 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46万元,包括抚恤金3.02万元、生活补助28.19万元、医疗费补助6.22万元、奖励金26.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4万元;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

基本支出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文件明确规定了审批权限、收入管理、收入票据管理、费用支出、政府采购等内容,资金的使用基本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三公经费中接待费一律凭公函或检查通知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及陪同人数。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全年项目支出总额5940.42万元,其中商品与服务支出5884.88万元,含支付给美保、升禾等五家公司城区清扫、清运、河道清理的费用3474.88万元、垃圾无害化处理部支出2226.02万元(其中包含整改工程支出1509.43万元,日常运营支出716.59万元)、垃圾转运服务部支出183.98万元、资本化支出55.5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环卫车辆和办公设备)。

项目支出管理情况:项目支出基本能执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大额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政策与文件要求,经服务中心党支部会民主讨论研究决定,严格专款专管、专款专用,强化项目专款支出的使用效率与效益。

三、评价过程与结果

(一)评价过程

按照隆财绩(20223号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湖南力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61--20日对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评价。我们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考核指标,主要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技术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有:

1、资料收集:初期收集单位预算、决算、财务报表、制度、人事资料、绩效管理等基础资料,入场以后根据单位的特点收集外包合同、内部控制制度、作业管理记录、群众投诉处理记录、合同履约控制记录等资料。

2、资料的研究、核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阅读,咨询存疑部分,核实相关数据、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核实数据与实际业务。

3、座谈、交流:与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绩效管理人员、财务、人事、及主要业务部门进行座谈,了解作业流程、关键控制点、绩效管控的记录情况,比对财务数据与部门记录,确定其绩效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本次评价确定资金检查的范围为全面检查;

4、实地核查:实地核查了服务中心三个基本业务部门的作业管理记录,抽查一个考核片区、一个清扫保洁作业外包单位和北山垃圾填埋场,查看管理与作业现场情况及日常作业记录。

5、问卷调查:对服务中心本年度作业过程和成果的完成情况,以及与前年度比对情况,随机向社会公众做整体满意度问卷调查。

6、形成报告:根据工作底稿撰写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出客观评价,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3.5分,绩效等级评价为“良”。

四、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服务中心为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整体上实行基础作业市场化外包+综合监管的运营与管理模式。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河道清洁等基础作业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于2020年度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与平台公开招标,外包给美保、升禾等5家公司,合同约定三年合同期内,分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约,2021年度经考核,五家公司均为合格单位,全部续约到2022年。  2021年,北山垃圾填埋场整改验收以后,服务中心将污水处理业务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与平台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广东博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9月按合同约定进场运营。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县城区清扫保洁履约服务质量,检查监督过程与结果标准的统一,服务中心统一编印了城区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手册。为强化与提升城区日常清扫、清运、河道清洁外包作业的履约质量,服务中心推行转运服务部和考核片区两级管控+社会监督的管理模式。考核片区负责片区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定期、不定期现场网格化检查,片区管理人员推行AB岗制,与外包公司清扫保洁作业时段无缝对接,轮岗上路流动监管督查,现场检查取证拍照,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反馈,形成日常考核记录台账,做到监管留痕迹奖罚有依据。转运服务部负责日常考核台账的归集与整理,对外包公司与考核片区实施不定期抽查,每月以发文形式对考核督查结果进行内部通报,做到横向评比、量化排名、奖优惩劣。每月导入社区、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评价,强化对片区作业的社会化监督,并赋权计分,计入每月通报的考核督查结果分值中。做到了履约有监管、监管有标准、履约有记录、监管有效益,有效地提升了城区环卫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地引导了人民群众环卫综合素质的发展,有效地塑造了隆回城市的新形象。

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由广东博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运营管理,合约管控主要为生产质量与安全管控,由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务部实施现场管控,服务中心职能股室与领导不定期抽查。垃圾填埋业务为自营,2021年按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与环保要求,完成了加固、覆膜等整改工程,并验收合格。填埋场作业与管理的费用支出能遵守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的有效管理与使用,为2021年隆回县顺利通过创省级卫生县城复查验收工作提供了坚实而直接的基础。

五、资产管理情况

        服务中心未制订专门的资产管理制度,只是在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中简略提及资产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服务中心2021年按财政规定程序、要求,公开处置了部分专用车辆及其他固定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服务中心未将北山垃圾填埋场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大部分资产纳入核算体系,因此,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北山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支出(2021年发生1509.43万元 )中应予资本化支出部分,也全部费用化,这样既违反了政府会计准则相关条文的规定,也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支出的性质与分类,为相关资产的后续管理与准确计量带来了隐患。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一)经济效益分析

2021年,服务中心清扫清运成本与上年持平,每平方米保洁成本7.3元,清运垃圾每吨成本82元。北山垃圾填埋场2020年整体运营成本 666.97万元,全年处理垃圾 167012吨,单位成本39.94/吨,2021年整体运营成本716.69万元,全年处理垃圾167367吨,单位成本42.81/吨,单位垃圾处理成本较上一年度增加7%

北山垃圾填埋场引入民间资本建立沼气发电站,年消耗填埋沼气等废气831万立方米,年CCER减排量11.68万吨,年发电量达到14127798kwh,年发电收入635.75万元,年毛利润296.79万元,在解决了垃圾填埋场废气排放问题的同时,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

      美保、升禾等5家保洁作业承包商、填埋场沼气发电厂等共聘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近600人,其中安置了部分4050困难就业人员和残疾人、下岗工人就业,对促进与稳定本地的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生态效益分析

隆回县2021年全年TSP(粒径小于100μm的总悬浮物)年日平均值0.50毫克/标准立方米;SO2年日平均值≤0.10毫克/标准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90%;服务中心北山垃圾填埋场全年未出现环保违规、超标排放现象,生态效益优良。

(三)可持续性分析

服务中心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规划与布局县城环卫工作:一是县城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环卫发展的需要,二是创省卫县城的攻坚性与成果保卫的持久性,三是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需求的阶段性与持续性。因此,新增环卫设施规划有序、支出预算合理,能满足县城空间建设发展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卫服务的要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将由以填埋为主体向以焚烧为主体的处理方式转变,城市与乡村生活垃圾也将在更广域的地域空间范围内统筹规划集中处置。为此,服务中心迎合发展形势要求,在北山填埋场的运营管理中及时适度调整场地与作业规划,在兼顾满足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处理需求的前提下,提前着手北山垃圾填埋场封场的准备工作。在清扫保洁外包合同上既着眼于县城环卫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又充分考虑了乙方单位设施设备专用性强的特点,一次竞标,按年度分阶段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终止或续签合同,这样既能保证外包作业服务质量,又能避免短期逐利行为,既能提高财政支出的整体效益,又能促进环境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从而保持县城环卫扩容增量提质的可持续发展。

(四)社会效益分析

        经随机向社会公众发放103份调查问卷,群众对服务中心清扫、清运、城市卫生整体情况工作的满意度为84.74%,对服务中心2021年度工作与以前年度相比的满意度为87.91%

       经多点位现场抽查,县城区环境卫生整体状况良好,除个别人为丢弃垃圾以外,清扫、保洁、清运及时,环卫设施总体分布合理、整洁有序、使用便利。

美保、升禾等5家保洁作业承包商、填埋场沼气发电厂等共聘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近600人,其中安置了部分4050困难就业人员和残疾人、下岗工人就业,增加了社会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发展,社会效益较为显著。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1、按差额单位管理: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隆回县本级2021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中显示,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中有470万收费收入,采取自收自支模式,实为差额管理。其收入与支出未纳入财政监管范围,不利于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

2、人员编制差异:服务中心三定方案确定的事业编制为30名,三定方案后附的人员信息表共有人员51名,每个人的个人信息显示为全额拨款,而县财经部门认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的人数36人,三定方案、个人信息审批单以及县财政实际拨款等相互之间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将导致人员经费、公共经费预算不准确等系列问题,不利于执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如服务中心20214月支付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工资61800元,开票单位、实际收款人均与合同不符。20214月,报销服务中心派员到长沙学习的差旅费,按2/公里往返600公里报销交通费1200元,存在超标准报销的现象。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北山填埋场国有资产没有完成财务交接手续,固定资产没有盘点清理入账,后续支出2021年度填埋场整改工程发生支出1509.43万元中 ,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也全部费用化,违反了政府会计准则相关条文的规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支出的性质与分类,给相关资产的后续管理与准确计量埋下了隐患北山垃圾填埋场由县政府委托县城投、城建部门投资建设,于2010年移交服务中心使用,服务中心只对接办理了资产使用权的移交手续,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办理国有资产的财务移交手续,导致移交的土地、房产、构筑物及大部分机械设备均未按规定清点入账,导致北山垃圾填埋场2010年移交使用权以来发生的后续支出全部费用化,未按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分类确认资产,导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部门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内部没有制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相对比较粗放,容易引致固定资产管理漏洞与风险。

(四) 职责履行方面:经多点抽查,公共厕所中存在蹲位被锁、地面有人为丢弃垃圾、垃圾收集器具清洗不及时不干净、以及存在个别垃圾死角的现象,年度期间市民对县城环卫工作有投诉现象。服务中心垃圾填埋场计量器具地泵2021年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五)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及其指标值得的设定没有履行相关的严谨程序,没有展开充分的前期调研,没有经过充分的研究讨论,部门领导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不全面,绩效目标指标值量化值比例不高,难以对全年工作及其绩效结果形成纲领性指导与评价作用。对成本指标的三级指标未细化,对社会效益指标的设定不清晰、不充分,缺乏可衡量性。

        2、绩效管理的实施:绩效管理目标体系设定与日常工作结合的紧密性有待提高;部门单位内部的管控措施、年度工作计划与绩效目标及其指标值的设定关联性不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之间平行发展,缺乏交叉、指导与印证;绩效管理的宣传引导工作没有到位,部门职工对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意识不强。这些不足的存在,导致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与实施仍然停留在简单应对的较低层次,没有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应有的引导与评价作用,提高管理的效率与效益。

        3、绩效自评与公开:没有对照绩效目标体系展开绩效自评,自评以定性描述为主,绩效指标的量化评价没有得到重视与突出,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益没有得到量化彰显,自评报告不符合隆财绩(20223号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通知》的要求,也没有按要求进行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自评结果的信息公开。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预算执行方面:隆回县城区提质扩容加速,清扫保洁服务面积快速增加,创卫工作、社会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品质的提升等等方面对环卫工作量与质的要求提高,考虑到这些客观因素的发展,建议服务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申请,批复服务中心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管理,按新的三定方案核定编制人数和编制年度预算管理。

(二)预算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国家各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严格控制支出标准。

(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与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向县委县政府澄清事情过程与原委,要求县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尽快按程序完成北山垃圾填埋场的初始资产的盘点清理与财务移交手续,服务中心及时调整账目,做到账实相符,充分真实反映财政支出的用途与性质。

(四) 职责履行方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政治思想与业务素质的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履职履责意识,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外包合同的履约工作,强化日常清扫保洁、环卫设施设备清洗的监管,清除环卫死角,按国家规定进行计量器具检测,与城管部门形成长期的实质的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落实门前三包,进一步提高外包作业履约服务质量,提升县城环卫服务品质。

(五)绩效管理方面: 提高部门领导对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目的与意义的认识,逐步树立全员绩效理念,提高部门领导与内设职能部门及干部职工参与制订绩效目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逐步导入目标管理法、参与式管理法,以绩效结果为导向布局服务中心年度工作,及时有效地将部门绩效目标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真抓实干完成绩效目标。及时开展年度绩效成果评价,按要求形成并公开绩效自评报告,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九、附件

附件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湖南力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2288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单位:万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1年实际在职

人数

控制率

 36

53 

147% 

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2.0796

8.5 

0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2.0796  

0 

0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2.0796 

 0

0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0 

8.5 

0 

项目支出:

5285.64 

4570 

4430.99 

1委托业务费

4927.84 

4550 

4419.43 

2办公设备购置

0.116 

10 

5.96 

3专用设备购置费

357.69

10

5.6

4、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公用经费

 

6.8

 8.7

其中:办公经费

5.88 

4.5

5.90 

      水费、电费

1.52 

2.3

2.15 

差旅费

0.195

0.65

      会议费、培训费

0 

0 

政府采购金额

358.53

43.98 

43.9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352.22 

776.09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1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制订了财务制度等系列制度保障节约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说明

得分

备注

投入

9分)

目标

设定

6分)

绩效

目标

合理

2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

④及时制订;

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0.5分;②与部门(单位)职责密切相关,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④及时制订,计0.5分,否则不得分;

1.5

与年度工作计划部分不符合扣0.5分

绩效

指标

明确

4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①有目标并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目标明确,细化量化良好,个性指标中量化指标超过3个,计1分,量化指标为2个,计0.5分,2个以下不得分;

③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未对应扣0.25分每项

④当年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无预算调整或追加事项,记1分,否则不得分。

2

与年度任务数部分未对应,部分指标量化程度不够,不合理,预算调整扣2分

预算

配置

3分)

人员

控制

3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聘用人员控制率≦人社和编办共同批复的人数;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5分,每超出1%0.2分,扣完为止。

聘用人员实际使用数与编办人社部门批复数一致,计1.5分,未经批复或不相符不计分。

2.5

在职人员控制率超标扣0.5分

过程

35分)

预算

执行

(14分)

预算

执行

4

①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及追加的项目预算数。

②支付序时进度=(序时执行数/序时指标下达数)×100%

序时执行数:指按时间节点部门预算项目实际支出数。序时指标下达数:按时间节点给部门预算下达的项目支出和追加的项目支出指标数之和。

①全年预算执行率95%以上计2分,95-90%(含),计2.分,90-80%(含),计1分,小于80%不得分;

②一、二、三季度末支付序时进度分别达到20%50%80%(含)以上各计0.5分,四季度100%支付无结余计0.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年度预算执行未达标扣1分

预算

调整

2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及经济科目非跨类调整除外)。

预算调整率<5%,计3分;5-10%(含),计1.5分;大于10%不得分。

2

结转

结余率

2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该项结余超过30%不得分,需另外提供超额结余的情况说明。

2

公用经费

控制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部门(单位)人员经费之外的支出额度(以决算数为准)。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1.5

公用经费控制率128%,超标扣0.5

三公

经费

控制率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支出数不超当年预算,不超上年决算。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以下(含)计2分,每超出1%0.15分,扣完为止。支出数超上年决算不计分。

2

政府采购

执行率

和规范性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所有项目必须依法采购,履行验收手续。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1分,每超过(降低)1%0.1分,扣完为止。

所有项目依法采购,无规避政府采购或化整为零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并履行验收手续计1分,否则不得分。

1

采购付款流程不规范扣1分

预算管理(19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3

①部门(单位)内控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是否健全;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如:招待费是否明确招待标准、招待人数、招待事项、报销佐证信息;车辆维护及燃油充值是否定点、会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③内控制度及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①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健全且当年财政系统内控制度测评80分以上,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分;执行不到位的,每个环节(节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粗放,对外包单位的考核管理制度粗放扣1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⑥是否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

⑦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⑧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白条列支情况。

⑨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无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②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③重大项目开支和大额资金使用经过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④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1分,1例不符合扣0.2分;

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10分全扣;

⑥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计1分,1例不符合本指标10分全扣;

⑦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存在挤占情况,扣1分;

⑧无白条列支的情况计1分;

⑨未超预算支出计1分;

无超额情况及用公款付个人支付款项计1分。

违规情况特别严重的,重点绩效评价等级定为“差”。

8

存在不合规的行为,发票不合规、差旅费报销超标扣2分

信息

公开性

2

①预算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预决算和绩效管理信息,信息准确;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统计口径一致,资料真实、完整;

①、②各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1.5

未公开绩效管理信息扣0.5分

绩效自评

管理情况

2

①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②绩效自评报告是否公布及时;

③绩效自评报告各要素是否完整;

④绩效自评报告内容是否详细具体

①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计0.5分;

在规定的期间公布绩效自评报告,计0.5分;

③绩效自评报告要素完整(包括自评报告及附件),计0.5分;

④绩效自评报告内容详细具体,计0.5分。

1

绩效自评报告未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具体详细,与年度绩效目标脱钩扣1分

绩效评价

整改情况

2

历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其他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

历年问题全部整改,计2分;部分整改,计1分;未整改且无整改情况说明的不计分。

2

资产管理(2分)

资产管理

制度

健全性

1

①是否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包含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及非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①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否则不得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如:应收款项是否定期清理,固定资产配置是否按程序采购,按要求计0.5分,否则,不得分;

0.5

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扣0.5分

固定资产

使用情况

1

①固定资产每年定期盘点,单位有无闲置资产、盘亏资产、未处置报废资产情况;

②固定资产是否实行编码管理,增减变化是否建立审批程序;

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提供了年度盘点表,账实相符的,计0.5分;建立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审批程序计0.5分,部门单位有闲置资产、盘亏资产、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置扣0.5分。

0.5

北山垃圾填埋场资产未入账扣0.5分

产出(30分)

职责履行(30)

实际

完成、质量达标率

4

按合同约定管理外包单位;落实合同质量条款

①按合同约定管理外包单位履约义务与责任到位计2分,未按规定时间检查,扣1分,检查无记录,扣1分,

按作业质量标准落实合同质量条款计2分,出现作业质量问题奖罚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分,被检查单位连续3次出现同样错误,扣1分。

3

被检查单位连续多次出现同样错误,未能整改到位扣1分

6

清扫保洁:道路、公共区域清扫作业、清洗道路、喷雾抑尘作业;道路和公共区域整洁卫生

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40%;

城区道路冲洗覆盖达标90%;

城区道路洒水降尘率90%;

城区道路清扫率100%;

按标准冲洗保洁垃圾箱(桶)100%。

道路与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满分;

量化指标未达成,扣1分/项;

现场检查市容市貌,发现脏乱差或有垃圾乱堆放、乱倾倒、行人乱吐乱丢,扣0.5分每项,扣完为止;

5.5

现场检查有脏乱差现象扣0.5分

5

每天按标准清运垃圾;公厕卫生整洁、按日常清洁要求及具体作业方案执行清理垃圾工作;垃圾清运一体化、无抛洒滴漏;生活垃圾回收和处理率100%;中转站设备完好率90%;城区垃圾容器覆盖率80%;垃圾箱(桶)、公厕设施完好率90%以上;下水道系统完善

按期保质清运,满分;

量化指标未达成,扣0.5分/项;

现场检查清运作业,如有抛洒滴漏,扣0.5分;清运清扫对接不及时,扣0.5分;

公厕未按规定免费开放,扣0.5分/个,卫生不达标,扣0.5分/个;

4.5

公共厕所未按规定开放,锁位扣0.5分

3

无害化处理作业达标95%

规定程序每日推平、压实、覆盖;

按实计量垃圾数量;

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规定程序每日推平、压实、覆盖,发现作业不到位,扣0.5分/项;

计量台帐如实登记,计量器具按规定检测,发现作业不合规,扣0.5分;

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扣0.5分;

发生安全重大安全事故,本项为0,部门年度绩效评定等级为差;

3

完成

及时率

2

每天上午七点前完成机械化普扫作业(雨天、气温<5除外)、每天完成其他路段普扫作业

抽查作业记录,未按时扣0.25分/次,现场抽查,未按时扣0.5分;

2

1

每天上午十点前完成公厕清洁作业

抽查作业记录,未按时扣0.25分/次,现场抽查,未按时扣0.5分;

1

1

垃圾桶、中转站、压缩站每天清理

抽查作业记录,未按时扣0.25分/次,现场抽查,未按时扣0.5分;

1

1

垃圾清扫和清运无缝对接、日产日清、无大量垃圾推放现象

抽查作业记录,未按时扣0.25分/次,现场抽查,未按时扣0.5分;

1

1

垃圾每天进行无害化处理

抽查作业记录,未按时扣0.25分/次,现场抽查,未按时扣0.5分;

1

重点工作

办结率

6

防疫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部门内部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确保安全;

省卫复查:按照省卫标准做好城区卫生工作,确保省卫复查顺利通过;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按要求完成防疫工作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出现年度重大防疫事故本项计0分;

按要求完成省卫复查环卫工作,省卫复查顺利通过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省卫复查未通过本项计0分;

按要求达到年度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未出现违反安全规定作业,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出现年度重大安全事故,本项计0分。

6

效果(26分)

履职效益(26

经济

效益

4

绩效目标相关经济效益指标设定合理、具备可操作性

单位面积清扫成本;

每吨垃圾清运成本;

垃圾无害处化理单位成本;

按要求设定经济效益目标计1分,设定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酌情扣分

各项成本控制较好计3分,每项指标单位成本增长的速度不高于3%,超过3%以上的部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单位成本下降1个百分点,加0.5分;

2

目标设定不合理,扣1分,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本增加14%,扣1分

2

人员经费、公务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开支合规;

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开支合规。

人员经费节约率=(本年人员经费-上年人员经费)/上年人员经费×100%,为正数每增加1%扣0.5分;

②公务经费节约率=(本年公务经费-上年公务经费)/上年公务经费×100%,为正数每增加1%扣0.5分;

③三公经费超预算,本项0.5分,不合规开支三公经费,扣0.5分/笔,出现严重违规支出,本项计0分;

1.5

公务经费超预算扣0.5分

生态

效益

3

绩效目标生态效益指标设定合理、具备可操作性

TSP(粒径小于100μm的总悬浮物)年日平均值≤0.50毫克/标准立方米;

SO2年日平均值≤0.10毫克/标准立方米

空气质量优良率>90%

COD符合生活垃圾填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按要求设定完整的生态效益目标计1分,设定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酌情扣分;

各项主要环境指标达标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3

可持续

发展

3

设备设施投入符合垃圾分类处理的趋势和城市建设中期发展规划;

正确引导外包单位的经营管理理念,防止短期逐利、损害员工或社会公众利益;

设备设施投入符合垃圾分类处理的趋势和城市建设中期发展规划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无短期逐利、损害员工或社会公众利益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3

社会

效益

6

社会效益目标设定合理、具备可操作性

提高群众对宜居环境的舒适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减少环卫事项上访、投诉事件;

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县城环卫服务事业,增加本地就业,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绩效目标体系中按要求设定社会效益目标计2分,未设定扣2分,设定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酌情扣分;

根据调查问卷与以现场察看情况评价结果,社会公众宜居环境评价明显提高与改善,好评率≧85分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县城环卫服务事业得到明显发展,环卫事项上访、投诉事件明显减少,且处置及时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5.5

社会绩效目标设定未具体扣0.5分

社会公众

满意度

8

社会公价满意度目标设定合理、具备可操作性;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绩效目标体系中按要求设定社会公众满意度目标计2分,未设定扣2分,设定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酌情扣分;

根据现场察看情况评价结果良好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统计调查问卷评分综合得分≧85分计4分,否则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扣完。

7.5

公众满席度未达到85分,扣0.5分

总分:83.5

注:分值权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产出及效果个性指标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进行细化完善;     

  项目扣分以该项目分配分值为基础,扣完为止。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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