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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麻塘山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麻塘山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622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12-14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隆回县麻塘山乡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委乡振指〔202319号)等精神,受隆回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恒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37隆回县麻塘山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麻塘山乡”)负责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麻塘山乡对其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恒所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绩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绩效评价工作组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了查看资料、现场查勘、询问、分析计算、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场评价程序。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麻塘山乡隶属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地处隆回县西北部隆回、洞口、溆浦三县交界的白马山西麓,东与大水田相连,南接洞口县的桐山乡,西连溆浦县大华乡,北毗小沙江镇。辖区内耕地面积15276亩,其中水田10658.64亩,旱土4617.36亩。共辖兴屋场、八角楼、尖山、油溪坪、横排、双坪、松竹、青山庙、桥家、老树下10个村,全乡1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163人。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共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办发〔20215号)等文件立项。

麻塘山乡2022申请乡村振兴资金338.76万元,主要用于桥家湾村村级集体经济奖补产业项目;横排村、油溪坪村、桥家湾村、老树下村和松竹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兴屋场村、老树下村、油溪坪村、横排村和八角楼村基础设施项目;麻塘山乡村级保洁员工资项目;兴屋场村安全饮水项目通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改善各村基础设施,带动产业发展,解决县域内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带动贫困村发展,助力贫困户脱贫。

(三)绩效目标

1.产业项目年度总体目标:通过把资金投入到村级建筑劳务公司,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监督,与省级龙头企业鸿利药业合作,实行保底分红预计集体经济每年增收5万元惠及脱贫户和监测户78286增加集体收入

2.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新建河堤215.1米;修建渠道210米;新建河堤挡土墙1566方;新建产业路3公里。改善农户340952人、脱贫137478人生产生活问题,解决44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改善生产条件,增加农业生产收入。

3.基础设施项目年度总体目标:维修挡土墙442方;道路硬化2579米;通达公路3190米;下水道排污工程186米。解决农户258903人、脱贫户3021053人安全出行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4.生活条件改善总体目标聘用村级保洁员解决农户33人,其中脱贫人口20人就业,增加农户和脱贫户收入

5.安全饮水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打井1铺设输水管道800解决千余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脱贫学生182人,保障饮水安全。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五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36号)文件,2022麻塘山乡共计收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38.76万元。

截至20221231日,麻塘山乡已使用资金338.7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项目50.00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99.8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60.2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23.76万元、安全饮水项目5.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单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按照《隆回县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县财政局收到上级指标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指标下达至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在收到资金指标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同时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乡镇(街道)村(居)实施的项目,县乡村振兴局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核算报账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工作战略部署,推进麻塘山乡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乡政府下设乡村振兴办公室,配有专(兼)职专干人员,主要负责全乡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和监督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工作

乡村振兴项目履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入库程序,各项目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在乡镇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各乡镇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库批复。

村组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产业配套设施等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邀请三家及以上备选施工队伍,召开项目议事会议确定施工队伍,并将项目基本情况、施工队伍确定结果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整理提交验收资料,由村委会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初验,并提出验收申请,乡政府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包括乡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施工单位代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受益群众代表等)进行验收,村委会根据验收结果召开竣工决算会议,并公告验收情况及项目资金结算决议。

四、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产业项目

将资金投入到村级建筑劳务公司,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监督,与省级龙头企业鸿利药业合作,实行保底分红,惠及脱贫人口78286人,通过入股、务工等方式使脱贫户增收,同时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新建河堤215.1米,修建渠道210米,新建河堤挡土墙1566方;新建产业路3公里改善了农户340952人、脱贫137478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440亩农田水利灌溉问题,提高了农田生产能力,增加了农业生产收入。

)基础设施项目

维修挡土墙442方,道路硬化2579米,通达公路3190米,下水道排污工程186米。解决了农户258903人、脱贫户3021053人安全出行问题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村民收入

)生活条件改善项目

聘用村级保洁员33人,解决了相关人员就业问题增加了村民收入又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让村民生活更幸福

(五)安全饮水项目

打井1铺设输水管道800解决了千余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脱贫学生182人。解决了农村人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提高了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五、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合同履约欠佳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工程延期未按合同约定扣款油溪坪村九组至小沙江镇杉木坪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2022310日至531实际竣工日期2022810日,结算验收时间为2022812延期73天,未见施工方延期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应扣但未扣0.95

2.公示公告制度未落实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未有效落实中标公示期10天的公示公告制度。如松竹村渠道修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示期为202295日至11,共计7天。

3.项目未按计划开展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超出绩效目标申报时间。如八角楼村通达公路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的计划开工时间20223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61日,计划完成天数92天;实际开工时间202251日,实际完工时间20221012日,实际完成天数164天。

4.公益性资产管护不到位

现场评价发现,所有乡村振兴项目均未设置公益性资产管护日志。如油溪坪村九组至小沙江镇杉木坪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兴屋场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等。

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工程付款结算应明确合同付款方式,加强审批管理流程,避免超工程进度付款,针对工程延期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因不可抗力引起应提交延期竣工申请报告,否则应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2.规范工程项目公告公示制

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所在地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县主管部门、乡镇及各行政村应严格执行乡村振兴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或者设立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等)、施工队伍确定结果、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及结算、监督电话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把控项目进度

单位应合理编制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按照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的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建设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部门共同配合,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各种因素,早计划、早设计、早实施、早完工,加快资金使用时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落实资产管护制度

各项目村应明确资产管护责任主体,切实做好日常管护工作,并做好记录及公开工作,确保项目设施安全运行,发挥效益,同时项目实施地乡(镇)政府、各行政村要切实担负起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管部门应监督指导。

六、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价情况,麻塘山乡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在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产出数量、产出效益等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项目实施、资产管护、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依据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进行评价,麻塘山乡2022年度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94.35 分,评价等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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