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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05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党史办
发文日期: 2023-09-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08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和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总结隆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和经验。

(二)重视存史基础工作,组织力量收集、整理、研究隆回党史资料和隆回地方文献、隆回县情等有关资料,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有关规划。

(三)组织力量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隆回历史》等党史基本著作和普及性党史书刊;组织力量编纂出版《隆回县志》《隆回年鉴》等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及特色志等其他相关地情文献;组织力量编纂全县党史资料、党的历史文献资料及其他地情文献资料。

(四)运用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和地方志宣传教育,发挥史志工作“资政、育人、教化”的社会功能,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纪念活动。

(五)组织指导开展党史联络工作,发挥老干部的特殊作用,征集、编写老干部回忆录,负责县党史联络组日常工作,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工作服务。

(六)完成省、市主管部门交办的研究课题和资料征集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业务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59万元,增长19.45%,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预发了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金及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8万元,占72..4%;项目支出33.2万元,占2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59万元,增长19.45%,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预发了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金及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9万元,增长19.45%,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预发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金及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53万元,占96.9%;卫生健康(类)支出0.25万元,占0.2%;农林水(类)支出3.5万元,占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3.33万元,支出决算为7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支出。

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减少10.66%,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个、来宾115人次,主要是党史和地方志调研交流学习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车辆,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1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交通补贴列入及县政协党军群组政协委员活动费计入本单位账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9万元,用于召开党史联络组考察向家村村史馆召开会议,人数13人,内容为指导向家村村史馆建设;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主要工作:1.加强脱贫攻坚史料征集工作,征集到脱贫攻坚史料30余万字,照片60余幅。指导向家村建设村史馆,向家村史馆51日开馆,是省内第一个村史馆,受到广泛好评。2.《隆回年鉴》2022卷编纂出版。3.精心编辑《隆回风情》,打造地方史志宣传阵地。出刊4期,每期印刷1000册,免费发至省、市、县有关领导及县内各单位,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仁的好评。4.编撰县委县政府工作大事记。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每月收集编纂每月出版发行,共整理12期共12余万字。5.出版《红军长征在隆回》。免费发至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及中小学校。6.加大地方史志宣传力度,做好地方史志业务咨询指导。专门调研红二军团鸭田战斗指挥所修缮工作,并给出有针对性的地方史志意见。审核与地方史志相关的图书出版与印刷工作,如《隆回一中校志》《六中校志》。在隆回电视台和电台开设《隆回红色故事》栏目,每周播送一篇红色故事。重印《隆回红色故事》3000册,发至每个副科以上实职干部,并免费赠送群众。修订编纂《隆回革命烈士》。制作《红军长征在隆回》《抗日战争在隆回》《百年桃花坪变迁史》地图等展版40余幅,在全县巡回展出。到各单位进行方志微宣传50余堂课。7.与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起组织衡宝战役铜盆江烈士坟墓迁移活动。19491011日,解放军西安三支队二大队20余人在铜盆江潼关湾过渡追击残敌时,因马惊船覆,仅一人幸免于难。2020年开始,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对此事进行认真调研,历经三年,终于还原事件发生过程,并考证出19名烈士姓名。58日,隆回县举行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入园仪式,余喜铭、刘显惠等19名在解放战争衡宝战役中英勇牺牲的烈士遗骸被集中迁葬至县烈士陵园,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全部参加,县委书记致悼词。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合作,共同完成隆回革命烈士名录核对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87.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33.2万元。包括隆回年鉴编纂印刷、地情资料收集整理、乡镇部门志编修指导、党史联络等日常性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为1.0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本单位资金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拨付,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及时按照要求报送资产情况报表,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账实相符,管理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绩效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还存在资金不够问题,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经费没有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隆回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2年决算表

一审: 张柏雄 二审: 张柏雄 三审: 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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