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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隆回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9日,市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向隆回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扛牢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具体体现,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局上下各负其责、主动担责、同向发力,坚决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落实制度和“月调度”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调度会等各类会议6次,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县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对全局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主动承担16项具体整改任务,做到挂帅出征,全程指挥督导调度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党委重点督办事项,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情况逐一审核把关,确保不漏项不缺项,有力有序推动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方面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扎实不够深入。
(1)中心组学习缺乏严肃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隆回县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等进行了规范。重新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每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前,将中央最新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内容,及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了学习内容的精准性、时效性、严肃性。
(2)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委对重业务知识轻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制定下发了《隆回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联点领导下基层调研督导方案》,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调研督导的范围。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结合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对各单位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点评和通报。
(3)学用结合不紧密,没有建立完善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机制,没有强化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隆回县公安局落实政治要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政治要件台账,做好政治要件任务分解,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政治要件贯彻落实清单9期。督察大队开展督导3次,整改问题2个。
2.全面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4)意识形态工作未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公安局2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按季度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2次,并形成分析研判专题报告,建立风险隐患销号台账,及时消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7个。制定下发《隆回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日常督导和推进。在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和要求。
(5)未落实意识形态“四个纳入”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个纳入”要求。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压紧严实责任链条。2024年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3.“亮剑行动”、“利剑护蕾”、禁毒、反电诈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6)“亮剑行动”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短板弱项,调整思路措施,加强调度通报,强化整体推进,共召开调度会、研讨会7次,发布通报3期。机关大队和大数据实战中心加强对各派出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督察大队加强对后进单位的督导4次。局领导带领机关大队深入派出所就“亮剑行动”进行调研督导8次。实行“亮剑行动”与辅警绩效工资挂钩,奖优罚劣。
(7)“利剑护蕾”存在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每案成立打击专班。局长、政委带头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女警宣讲团”对县132所学校开展法制宣讲,各派出所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入校宣讲。加强前科人员警示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护校安园”工作,在全县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举行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和派出所主防工作业务培训会,督促旅馆业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及学习培训。
(8)禁毒工作仍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领导亲自挂帅多次组织召开禁毒工作联席会议,联点包保各乡镇、指导禁毒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缉毒执法工作力度,共抓获境外“钉子”逃犯1人及国内积案逃犯8人,侦破“2024-13”省督目标案件1起团伙。出台禁毒工作系列文件,明确了各级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履职规范、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落实出所必接率,“两客一危一校”驾驶员毛发检测率,社会面三类吸毒人员等毛发检测检测率100%。抽检公职人员13972人。扎实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每月都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联合县卫健局、市监局对全县使用麻精药品的医院、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麻精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9)反电诈类案件呈多发态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反电诈预防和震慑宣传力度,制作各类反电诈宣传预防资料上百篇。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五进”反电诈宣传活动。2024年电诈发案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44.32%,案件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比下降55.62%,全年无资金预警劝阻预后被骗案例。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侦办的7.17专案打击处理67人。加强涉诈人员列管列控,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控责任,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反弹。商业银行和通信运营商等部门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堵塞行业治理漏洞。压实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的职责,对涉诈问题重点地区、单位细化联点帮扶督导,对涉诈问题严重地区、单位进行了交办、督办。持续开展反电诈“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召开调度会议20次,召开集中约谈会2次、培训会议1次。
5.“四下基层”要求落实不力。
(10)县公安局联点领导下基层调研督导较少,解决基层困难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联点领导下基层调研督导方案》,将党建工作、纪律作风、公安业务工作等纳入党委班子下基层督导的重要内容,明确党委班子每季度必须到分管联点单位进行一次督导,局党委班子成员先后共下基层督导50余次,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0余个,为基层解决各类实际问题12个。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面
6.履行主体责任有缺位。
(11)县公安局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局党委会议很少研究重大案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了深化“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暨党风廉政、清廉公安建设会议,会上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了典型案例、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深化“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落实了人员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落细。制定了《开展“讲政治规矩、强担当作为、树新风正气”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隆回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集体研究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机制,整改期内,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共研究2起重大案件。
(1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隆回县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隆回县公安局委员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了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工。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联点领导下基层调研督导方案》,将从严管党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局领导共下基层开展纪律作风督察40次,下发督察通报3期。扎实开展了警示教育、家属促廉、“清廉家风”家访、赴邵阳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参观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
(13)警示教育不经常,作风通报少,公开曝光少,“以案促改”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法纪和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家风之痛》《铁纪强警》,局长给全局民警职工辅警上廉政党课和专题纪律党课讲座。运用节日廉政提醒、典型案例通报、参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通报违纪违规行为,2024在局内网共发通报32期。驻局纪检监察组长、局党委委员对每季度对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讲评。
(14)清廉公安建设工作未真正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廉政风险深入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排查了79个廉政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汇总后确定了风险类别和等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范措施。完善细化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任务清单,清廉建设问题及整改责任清单。对547名民警职工开展了廉政警示谈心谈话活动,做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
7.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
(15)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偏差,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查出的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该立案查处的坚决立案查处,毫不手软,坚决杜绝用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对违纪违法问题核查到位,处分到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复核。
(16)日常监督缺乏主动性和常态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参加县公安局党委班子会议,协助县公安局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期内参加了2次重大案件研究和“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开展家属促廉等活动,加强对民警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和监督。统筹县局机关纪委、督察等部门力量,对全局各单位开展常态化纪律作风督察,共计督察52次,检查基层单位102个次,编发督察通报30期,开展纪律作风讲评2次,通报讲评各类问题42个。对2024年度全县公安系统民辅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廉政风险较大、违纪问题相对集中单位重点关注、提醒、警醒。
(17)派驻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目前政法公安纪检监察干部共计5人。强化“室组地”联动,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纪检督察资源整合和贯通协同,联合办信办案,形成合力。
(18)局机关纪委监督乏力,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机关纪委主办案件1起,协助驻局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3起。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廉政提醒,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督察力度。
9.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治仍需发力。
(19)落实“三个规定”执行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内容,确保每一位民警深入领会“三个规定”精神实质。执法各办案单位均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登记台账。全局民警签订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10.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仍有差距。
(20)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比较严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深化“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督察工作方案》,重点整治政治站位不高,工作推进不力,队伍作风不优等问题。深入纠治“四风”问题,持续整治“枪车酒赌毒密网”等作风顽疾,严查“吃喝风”“红包风”“送礼风”。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开展督察行动62次,出动督察警力220人次,检查基层单位122个次。加强对民警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
(21)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法制业务培训4次。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梳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不依法及时受立案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是加强执法巡查监督,做到一日一巡查,一月一通报,共在局内网发布执法巡查通报5期;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四个一律”工作规定》,全局民警均签订了《执法办案“四个一律”承诺书》。
(22)信访遏制增量、减少存量任务艰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继续实行领导值班日接访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制度,县局主要领导接访11次,分管信访局领导接访16次,其他局领导接访18次,化解了多起疑难信访积案。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信访案件评查制度》,已评查疑难信访案件16起。加强对办案民警执法办案规范化培训,组织了法制培训4次。加强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下半年摸排化解矛盾纠纷3000余起。制定了《隆回县公安局初信初访办理办法》,规范办理初信初访。提升重点信访件办理质效,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的要求进行受理、办理,考评合格率达到了100%。和县信访局举行两次大型的宣传活动,发放资料800余份。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佳。
(23)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不完善,党委会召开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委班子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制订《中共隆回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对党委议事决策的原则、参与人员、议事范围、程序、决议决策的执行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召开党委会议。
(24)个别领导退职后仍长期分管工作并参加党委会并表态发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隆回县公安局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县管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明确退出领导职务的县管职级公务员不再参与党委分工,不参加党委会议和参与决策表决。对党委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对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县管职级公务员进行定岗定责,合理科学安排工作。
(25)退出局领导班子实职岗位的原班子成员仍协管班子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委会议,明确退出领导职务的县管职级公务员不得协管班子成员工作,不再设置协管局领导岗位。制定《隆回县公安局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县管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明确对确因工作需要,需要退出领导职务的县管职级公务员协助局党委班子成员临时负责某方面阶段性工作或承担专项任务的,必须按程序呈报审批。
12.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26)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订《中共隆回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局党委会议民主表决实行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在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召开了9次党委会议,在每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时,均由业务部门或分管领导提交工作讨论方案。讨论中,一把手没有出现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的情形,其他党委会成员做到按照组织排名以低到高的顺序,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作出决策。
(27)“三重一大”等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和公开招投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务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进行电子卖场采购。机关食堂已进行公开招投标。加强对“三所一队”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压实局基建办工作责任。制订《中共隆回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产)分配、使用及处置必须经集体研究。明确重大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制度。
13.全面提高基层党建质量仍需抓常抓细。
(28)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进行了约谈、问责。加强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邀请县委组织部党务工作专家现场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授课。督促机关党委相关同志和全局党务工作者加强党建业务的学习,提高党务工作业务水平。
(29)党内民主生活会缺少规定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2024年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按民主生活会召开的程序要求,做到规定环节一项不漏,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出台《隆回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情况报告等程序环节。
(30)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召开了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例会,通报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单位重新确立党建专干。邀请了组织部党务工作专家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授课,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局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新核定2024年的党费收缴标准。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栏进行了排查,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更新党建工作栏。
(31)党员辅警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由机关党委统筹,指导各支部梳理本单位一村一辅警党员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情况,全面掌握底数。对所有一村一辅警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摸底。督促组织关系在所驻村的党员全面参与支部党组织生活,按月向机关党委上报本人所驻村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台账。对一村一辅警党员做到从严双重管理,在确保一村一辅警党员全面参与所驻村组织生活的同时,同步参加所属工作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14.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32)违反监所用人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重点抓好局党委班子对《条例》《守则》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工作要求,对党员干部立案期间及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异动到其他领导职务岗位。
(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5.上下合力推进整改落实不足,机关整改多,基层联动少。
(33)市委第七交叉巡察组反馈16个问题,整改责任单位集中在机关,较少涉及队室及基层派出所,其中9个问题的整改由政工室负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清单,在46项具体整改任务中,涉及整改责任牵头单位14个,责任部门25个,有11个整改事项涉及到了队室和基层派出所,确保了巡察整改责任做到了全覆盖。政工室发挥综合管理部门职责,做好上传下达及巡察整改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压实基层所队一把手工作责任,确保机关各部门、各基层所队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16.有当下改的举措,无长久改的韧劲。
(34)整改措施未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订出台《隆回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落地落实。对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2期。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对党建工作落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35)建章立制不全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了《隆回县公安局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四个一律”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处理。切实加强大数据、基础管控等新型作战实体的制度建设。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或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36)辅警管理有缺失。
整改结果: 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隆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辅警的招聘、使用、管理、考核、监督、保障及责任追究进行全面规范。认真抓好《隆回县公安局辅警从严管理十二条铁规》《隆回县公安局辅警管理责任制规定》落实落地。召开全体辅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欲海警醒》,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严格控制派出所辅警抽调现象,明确临时借调期限为3个月以下,特殊情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严把辅警招录关口,明确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条款,鼓励表现优秀的辅警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逐步提升中共党员在辅警中的占比。
(37)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对2020年至2023年违规发放津贴情形进行了清退。加强对津贴补贴发放过程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加强对全体民警、职工、辅警的政策法规宣传,确保全体人员明确了解相关制度,特别是福利待遇的发放规定,提高全体民、辅警和职工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认识。
(38)往来款长期挂账且清理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由警务保障室牵头组建专门力量对于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期、个人借款等长期挂账现象进行专项清理,确保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目前我局已清理104笔,还剩27笔正在清理中。加强往来账款的核实工作,安排专人对往来款逐笔、逐人、逐公司进行清理,杜绝账实不符现象。建立规范的往来账款管理,对往来账款的登记、核实、结算、审核等流程,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确保往来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违规支付。建立往来账款的清理和核对机制,加强往来款的日常管理,建立往来款台账,定期对往来款进行核对和清理。
(39)部分岗位长期未交流。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对执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职位五年应当交流、十年必须交流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建立符合交流条件人员名单台账。对现职岗位年限超过10年的符合交流条件的民警,局党委在充分酝酿、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积极向县委进行汇报,按程序进行调整。
(40)高级职级晋升时优先基层在职干警,一定程度影响青年干部工作积极性。
整改结果: 阶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了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办法》《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的学习,认真领会文件政策精神。按照“一贯表现好,担当作为表现优秀,同时兼顾任职年限和年龄等因素”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三、四级高级警长和警务技术三、四级主任职级晋升工作方案,激发青年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体现,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始终做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隆回公安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后续整改。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整改的落脚点,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总结前期整改工作成效,聚焦重点难点堵点,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稳固整改成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问题发生。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与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抓发展的鲜明导向,下更大的勇气,以更实的举措,凝聚全局上下干事创业的坚强合力,以整改实际成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98232013,单位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城东路,电子邮箱:lhxgaj1102025@163.com。
中共隆回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