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人:陈*华 周*中的申请,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证号为:隆国用(2015)第0221488号,建筑面积为:27.9㎡。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洪塘社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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