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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利人:刘*英的申请,其不动产预告证明不慎遗失,证号为:湘(2017)隆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37号,面积:126.23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花门街道沿江北路西段凯悦1号A区悦景湾2栋B-15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