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人:刘*柏的申请,其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房改299,面积:78.83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文体路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