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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11-3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2.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材料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2)因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家庭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的材料及不动产分割或者合并协议,涉及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3)联户自留山分户的,提交联户分户协议书4).因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的行政裁决或者司法机构的行政判决导致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提交行政裁决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5)依法继承的,按照继承的规定提交材料3.涉税的完税凭证或涉税信息联系单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方式 |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可免费邮寄)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