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4-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提交转让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出资的,提交出资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3.因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材料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材料,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4.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5.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6.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价款、纳税的,提交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完税结果材料7.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继承的规定提交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登记费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
收费方式 |
现金、支付宝、微信、银行卡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可免费邮寄)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