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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9-1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2.权属来源材料(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件;以招标、拍卖等公开方式取得的,提交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农用地进行林业生产的,提交批准文件或组建国有林场的批准文件;使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林业生产的,提交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确定使用权的文件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土地批复。(2)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证工作前的各个历史时期已取得的合法权属来源材料。3.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方式 |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告时间除外,可免费邮寄)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