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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10-4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注销登记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2.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3.承包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提交证实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材料4.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提交相关材料;原林权权利人已故无其他家庭成员和继承人的,提供相关证实材料5.权利人放弃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设有抵押权、地役权、经营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经营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6.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书7.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方式 |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