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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9-4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注销登记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2.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3.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提交证实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材料4.林地被依法收回的,提交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5.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6.权利人放弃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不动产上已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方式 |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