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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3.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4.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5.地籍调查成果6.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7.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8.实施工程规划、竣工联合验收的,提交联合验收合格的材料,无需单独提交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和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住宅类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登记费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
收费方式 |
现金、支付宝、微信、银行卡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可免费邮寄)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