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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文件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隆回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面 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限高
2011—1
桃洪镇松坡街
商业用地
115M2
4.0
0%
100%
16
40
30.4
万元
29.8万元
土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出让红线图,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联合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在我县境内有违反土地出让合同行为的除外。
三、公告、报名、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2011年1月30日-- 2011年2月20日;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 2011年3月1日16:00(不含节假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
挂牌时间:2011年2月21日8:00-- 2011年3月3日16:00。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手续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3月1日到隆回县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文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报名,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缴交账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至2011年3月1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于2011年3月2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
隆回县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六、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每次不低于3万元或3万元的整数倍。
(二)本次挂牌只接受书面报名,报名费1000元,出让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三)竞得者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余款于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竞得人所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持价外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办理用地手续。未竞得者,其竞买保证金于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四)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价外税费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规划办证费用、价格调节基金、交易服务费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隆回县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宁先生 0739-8249269 13508424680
陈先生 0739-8249279 13107097289
开户单位:隆回县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 户 行:隆回县城关信用社城西分社
号:85041670007481992012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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