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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公告
文件名称: 关于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LHDR-2012-00007
隆政公〔2012〕5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
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公告
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建设用地项目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建设用地项目已于2012年2月28日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2012〕政国土字第222号,批准用途: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建设用地。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所有权单位为隆回县雨山铺镇五里村七组,具体位置为"隆回县土地利用图G49-G-021050"图幅范围内的37号图斑。征收土地的总面积为
0.3462公顷,其中:水田0.2616公顷、田坎0.0281公顷、农村宅基地0.0565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隆回县雨山石燕休闲生态农庄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 (湘政函〔2010〕295号)文件拟定。
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村组统一分配,村民责任地由被征地村组统一调整。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雨山铺镇五里村村委会负责人或推举代表持有效证件或相关依据,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隆回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登记。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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