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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现拟对隆回县军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军杰大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环保审批,为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透明性,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军杰大酒店
建设地点: 隆回县石门乡合龙村
建设单位: 隆回县军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邵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公示时间: 2013年11月2日~2013年11月11日
联 系 人: 刘阳 电 话:8168650
地 址: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
该项目位于隆回县石门乡合龙村,项目所在地处于隆回县新区规划范围以内,项目已取得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和规划部门许可。项目四周环境状况北为驾校训练场及民房,西为驾校,南面是驾校办公楼,东邻花六公路。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占地面积5313.9㎡,总建筑面积16447.8㎡,主要建设内容为酒店主楼、酒店副楼、洗浴中心及配套的公用、环保设施等。
该项目项目现已建成,属"未批先建"项目,但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平面布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划,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经处罚及整改到位后,同意依法按程序为该项目补办环保审批手续。该项目建设期主要会造成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并会对当地植被及生态造成一定破坏,但项目施工期现已结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的影响已逐步消失,要求其通过加强周边及室内绿化,对当地植被进行一定的补充修复。
项目使用期主要有废气、生活废水、噪声、生活垃圾等污染。油烟废气要求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外排,外排废气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废水通过隔油池及化粪池对污水进行处理后,再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外排废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噪声要求其对相关声源房屋加装消声材料,使其排放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生活垃圾要求其分类收集后,每天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使用期的环境污染基本可控。
从环境保护角度,在项目建设方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拟同意依法按程序为该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欢迎公众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