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现拟对隆回县石门乡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批,为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透明性,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隆回县石门乡汽车客运站
建设地点 石门乡云祥村
建设单位 隆回县亿绿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
公示时间: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9日
联 系 人:刘阳 电 话:8168650
地 址: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
该项目拟建于隆回县石门乡云祥村。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182.8㎡,总建筑面积11500㎡(有售票厅、候车厅、综合服务厅、维修用房、宿舍食堂等),预计年服务客流63.9万人次/年。项目东临S219省道、南临云祥村居民区、北临拟建的中心幼儿园、西临水稻田。该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施工期:
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噪声、粉尘、废水和固体废弃物。
由于该项目与最近的云祥村居民房仅不足200米远,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上22:00到次日6:00严禁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不用冲击式打桩机而选用静压打桩机,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搅拌机应在其外加简易棚或将设备移至非敏感区,保证建筑施工噪声低于55分贝。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洒水,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要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小溪;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尽可能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不能随意抛弃。
2、营运期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加强站内车辆管理,尤其在场站的进出口处,应设立明显的减速禁鸣标记,杜绝车辆在场内的鸣喇叭现象,停车场内保持低速行驶。
严格控制车站营运时间,建议控制在6∶00—18∶00之间,夏季可适当延迟,但对凌晨(6∶00以前)的班次应从严控制。
加强场区内绿化,保证可绿化用地的绿化率达到100%,在车站四周、停车场设置乔木绿化林带,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在站前广场设置中心绿地、种植草坪、花卉,设立休息区等,以减少高密度客流产生的人群噪声。
在候车室内墙采用吸声材料,同时布设一些具强吸声效应的绿色植物和花卉,减少人群噪声的混响效应。
(2)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吸收处理油烟,使油烟达标排放.
设置专业清洁人员维护和保持站场清洁,降低路面尘土飞扬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并加强场区内绿化,利用植乔、灌木净化吸收客运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站场扬尘。
(3)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营运期间,污水采取一体化净水设备(A2/O+过滤+消毒)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辰河。
(4) 站内要设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及时送往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最终结论,该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在落实其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拟同意通过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欢迎公众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