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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隆回县第九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新建隆回县第九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4-0010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4-11-2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4-11-21 有效期: 5天

我局于现拟对隆回县第九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批,为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透明性,审批前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隆回县第九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

建设地点 隆回县桃洪镇隆回县第九中学校园内

建设单位 隆回县第九中学

环评等级 环境影响登记表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1月26日

联 系 人:刘阳 电 话:8168650

地 址: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

隆回九中拟在校内新建一栋综合教学楼,,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016㎡,总建筑面积4900㎡。该项目区北、东临桃洪镇居民区;南靠九中北校区现有教学校;西面为学校操场。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应环保措施如下:

一、施工期:

主要污染因子为施工噪声、粉尘、废水和固体废弃物。

由于该项目周围主要为居民区及学校,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上22:00到次日6:00严禁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不用冲击式打桩机而选用静压打桩机,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搅拌机应在其外加简易棚或将设备移至非敏感区,保证建筑施工噪声低于55分贝。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洒水,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要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小溪;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尽可能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不能随意抛弃。

二、营运期:

该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生活污水应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连入九中原排污管道内外排。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合理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及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最终结论,该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在落实其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拟同意通过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欢迎公众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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