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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回县果胜加油站的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隆回县果胜加油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人: 郭伟军 联系电话:0739-8237986
传 真:0739-8232452
通讯地址:隆回县环城路荷叶塘社区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名称:隆回县果胜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隆回县滩头镇滩头村(滩头镇环城路)
三、建设单位:隆回县果胜加油站
四、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湖南湘中博一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隆回县果胜加油站位于隆回县滩头镇滩头村,2015年3月动工建设,2017年1月建成投入试营业,总投资255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从事成品油经营工作, 主要销售92#、95#汽油和0#柴油。该项目于2014年11月取得隆回县环境保护局隆环评函〔2014〕124号环评批复文件。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认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2、建设了“雨污分流”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厌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滩头镇污水管网,站内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外排。
3、安装了卸油、储油及加油作业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
4、营运产生的废油残液和隔油池浮渣、含油废物委托娄底市恒达废油回收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置。
5、生活垃圾送往滩头镇垃圾收集点。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隆回县果胜加油站 )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隆回县环境保护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隆回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