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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碧桂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隆回碧桂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42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发文日期: 2019-08-2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9-08-19 有效期: 2019年8月19日至23日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回碧桂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9日至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422200

联系电话:0739-8232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隆回碧桂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九龙村三组(沿江南路南侧张子路与辰河路之间,东经111.016980°北纬27.107036°)

建设单位

隆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隆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1.5万元)在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九龙村三组(沿江南路南侧张子路与辰河路之间,东经111.016980°北纬27.107036°)建设隆回碧桂园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6095.42m2,总建筑面积为211127.1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高层商住楼,6栋高层住宅楼,1座幼儿园,1栋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公用设施、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管理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建筑场内各类建筑材料100%规范堆放并覆盖;裸露黄土100%覆盖;工地车辆离场100%冲洗;施工进出路面100%硬化;扬尘施工100%湿法作业,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①施工过程应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在施工场地四周及内部修建排水沟,排水沟两端修建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场地内的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地下涌水进行收集,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场地降尘等。若地下涌水量较大,无法完全回用,应经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禁止直接排入赧水。②沿整个施工场地沿河一侧设置止水帷幕,切断场地和赧水的水力联系。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布局,并采取机械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使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避免噪声扰民。若必须夜间施工,须先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征得许可,同时事先通知周边居民。

4、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配套作业,要求分区分片开挖和填压,及时运输挖方、及时压实填方,工程施工应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并做好路基填筑、设置截洪沟;建筑垃圾运至渣土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位于项目西南角的9棵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古樟树)进行原地保护,设立围栏保护;采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降低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营运期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23-2001)中相关规定要求,经专用油烟竖井引至屋顶达标排放;垃圾收集站内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定时定量喷洒生物除臭剂。

(四)营运期垃圾收集站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密闭槽车运往隆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赧水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隆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营运期的固体废物采取合理妥善措施收集,由环卫部门送至隆回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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