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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门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名称: 花门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00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责任部门: 花门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2-19 有效期: 永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花门街道认真开展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花门街道于2019年1月12日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及人事管理、

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重要会议报告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

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街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及时发布信息,规范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和制度,加大重点信息发布力度,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2、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3、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工作质量。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更加全面和及时的公开在公开信息时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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