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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花门街道认真开展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花门街道于2019年1月12日成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及人事管理、
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重要会议报告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
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街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及时发布信息,规范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和制度,加大重点信息发布力度,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2、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3、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工作质量。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更加全面和及时的公开;在公开信息时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