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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逾期未换证、未年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文件名称: 关于清理逾期未换证、未年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36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3-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3-21 有效期: 永久

关于清理逾期未换证、未年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2021年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定期审验工作情况通报》(湘运管运政发﹝2022﹞3号)关于强化对逾期未换证、年审的经营户及车辆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对省三级协同系统内全县道路运输客、运经营业户、客、货运车辆数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核查,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有经营业户邹代宋等3141名客、货运输经营户车牌号为湘E36731758台营运客、货运车辆存在逾期未换证未年审,我局拟对以下几种情况经营户、车辆分别进行处理:

 1、对逾期未年审,且其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的,进行公告注销。

 2、对逾期2年未换证的经营业户、未年审的车辆,公告后予以注销。

 3、对于暂不符合文件要求中公告注销条件的未换证经营业户、未年审车辆,现通过在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对该批业户、车辆进行公告整改,请该批经营户、该批车辆所属经营户于2022年5月21日前完成换证、车辆年度审验,如到期仍未整改到位,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和第八条第(三)项及《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

 现对该批经营业户、车辆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天,公告期满后将对以上第1、第2类情况的经营许可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公告及整改期内,我局仍然受理相关业户及车辆的换证、年审手续,未经换证、年审合格的业户及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若对此次清理注销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739-8232750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未年审客、货道路运输证名单

          逾期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业户名单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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