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教通〔2023〕109号
关于同意注销“隆回县学润课外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隆回县学润课外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注销隆回县学润课外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经审核,准予注销隆回县学润课外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自批复下达之日起,“隆回县学润课外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243052470000118)的办学许可证作废并上交我局销毁。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不再具有办学资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隆回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