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教通〔2024〕89号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与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县级评审、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拟确定七江镇小博士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为达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隆回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序号 |
乡镇 |
幼儿园名称 |
1 |
七江镇 |
小博士幼儿园 |
2 |
西洋江镇 |
新星幼儿园 |
3 |
五星中心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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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阳光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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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岳庙镇 |
石蒜幼儿园 |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举报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8232677
隆回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8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