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经举办者申请,通过材料审核等程序,隆回县大羿树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隆回蓝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变更条件与要求,现予以公示:
隆回县大羿树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拟由刘卫华、刘玉凤、曾洁变更为唐媛媛;校长拟由向丽娟变更为阳娟。
隆回蓝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拟由张雅倩、张璇、黄菲变更为张雅倩、张璇、刘美华。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举报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8230380
隆回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