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金石桥镇上银幼儿园举办者拟由张丽红变更为郑艳青。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举报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县教育局一楼
联系电话:0739-8230380
隆回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