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爱军、伍玉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湖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4〕31号)中附件1《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邵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邵教发〔2023〕9号)中附件《邵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评估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你们申请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材料齐全,经现场评估确认办学条件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具备正式设立的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正式成立,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隆回县星舞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东城新世纪小区A3栋商铺1158、2158、2168号门面;办学内容:非学科类培训;举办者:钱爱军、伍玉芳;办学许可证号码:243052470000989;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举办者钱爱军、伍玉芳在办学许可证颁发后 20 个工作日内,持办学许可证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县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县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我局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收回办学许可证。
举办者完成法人登记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备案,我局出具《办结通知书》,完成设立流程。
特此批复。
隆回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2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