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舞跆艺术等两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等有关规定,你们申请变更举办者、法人、校长的事项,符合相关条件与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正式变更,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隆回县舞跆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由阳伟玲、李玉兰变更为黄小慧,法人由阳伟玲变更为黄小慧,校长由阳伟玲变更为王毅,换发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隆回县桃李源培训学校法人由李国江变更为罗慧芳,无需换发办学许可证。
隆回县舞跆艺术等两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本批复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持办学许可证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县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逾期未申请变更登记的,我局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收回办学许可证。
举办者完成法人变更登记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备案。
特此批复。
隆回县教育局
2025年1月9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