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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洪镇
文件名称: 罗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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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隆回县罗洪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审批服务与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整合审批服务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整合审批服务与机构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名称:隆回县罗洪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隆回县罗洪镇中罗洪居委会

    邮编:422211

    电话:0739-8790011

    传真:0739-8790081

    邮箱:luohongdzb@163.com



主要职责

() 宣传和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 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隆回县罗洪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科级领导职数暂维持现有职数不变,上级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核定主任正股级职数6名,副主任副股级职数6名,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扶贫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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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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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