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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湖南省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通畅工程(二期)
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通畅工程(二期)项目施工已由隆交字[2013]43号文、隆发改[2013]1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公路参照山岭重丘四级公路,全长3.3公里,按四级公路修建标准,设计时速20km/h,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采用水泥砼路面,设计基准期为20年,砼路面厚度采用20cm,砼路面宽度5m,砼标号为C30。全线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汽车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等技术指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合理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总造价为235.69万元,共 1个标段。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主项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年 12月31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①二项长度在3.3km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工程(含土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和②二项长度不小于3.3 公里(或面积不小于1.85万平方米)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在评审现场查看施工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证明进行确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在湖南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达三年以上。
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外省企业拟任的项目经理需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项目。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系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1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不可报名。
3.4湖南省外企业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否则将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2 日至2015年 2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隆回县资江北路233号201室,下同),持下述资料:(1)公告发布期间的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营业执照副本;(6)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和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7)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8)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C证及本人身份证;(9)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10)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两个(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上所有证件需带原件验证并提供按序号装订成册的加盖单位红章的彩色复印件壹套交招标人留存,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清单等资料售价1000元/本。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3月 6 日上午9:3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隆回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9-2379022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
地 址:湖南省隆回县大东山国有林场
联 系 人:马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3873935325 1378699519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城市之心1422室
联 系 人:龙小姐 刘小姐
电 话:13187282777 18152895055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