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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计划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452 发文编号: 隆林规〔2024〕3号
公开目录: 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4-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4-28 有效期: 长期

各相关单位,县局相关股室:

为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计划126.5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森林植被恢复费主要用于规划设计、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木种苗、古树保护、森林防火、林区道路、资源管护等林业发展支出。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实施项目,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向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确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好项目资金结算,逾期项目计划予以收回不再实施。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整项目计划,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交县林业局,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相关业务股室和相关乡镇(街道)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隆回县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项目计划表

      2、绩效目标表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2

                 绩

项目名称

隆回县2023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项目

实施单位

县林业局、三阁司镇中学

下达资金计划(万元)

126.5

总体

目标

1、完成2024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魏源公园)1处;2、完成2024年春季造林苗木采购1次;3、完成2023-2024年林火阻隔系统及消防蓄水池建设“两年行动”(2023年建设任务);4、完成校园绿化1个;5、完成2024年“秀美林场”建设2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24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魏源公园)(处)

1

2024年春季造林苗木采购(次)

1

2023-2024年林火阻隔系统及消防蓄水池建设“两年行动”(2023年建设任务)

1

校园绿化(个)

≥1

2024年“秀美林场”建设(个)

2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

≥95%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开工、完工及时性(≥**%)

≥90%

成本指标

项目竣工结算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是否)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和枯死木清理有效挽回林农经济损失(是否有效)

有效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建设带动周边群众劳务增收(万元)

20

义务植树、村庄绿化有效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是否有效)

有效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是否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火阻隔系统建设有效维护林区稳定发展(是否有效)

有效

火阻隔系统建设有效提升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可持续影响(是否提升)

提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林区群众满意度(≥**%)

95%




一审: 邓高军 二审: 肖琳 三审: 戴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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