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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 2017 年度油茶造林第一期补贴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发放 2017 年度油茶造林第一期补贴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22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10-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16 有效期: 永久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商银行各网点:
    为切实做好我县 2020 年油茶造林补贴的发放工作,根据隆回 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隆发〔2018〕9 号)和《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 议关于 2019-2020 年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议意见》(〔2020〕第 10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 2017 年度油茶造林第一期补贴资 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经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 县林业局油茶办验收核定,2017 年度油茶造林第一期补贴面积 15965.1 亩,补贴标准 400 元/亩,补贴资金 638.604 万元(详见附 件),其中司门前兴明村 230.6 亩、七江建华村 8.7 亩共 239.3 亩已 发放,本次实补资金 629.032 万元。 (二)该项资金“补贴类型代码”为 0209,各有关单位相应 增列政府年度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30205“森林培育”,经济分类 科目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严格履行发放程序 各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农商银行各网点做为油 茶造林补贴资金发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 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隆财乡财〔2017〕7 号) 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互相监督,严格履行补贴资 金发放程序。具体程序为: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本乡镇财政所提供的“一 卡通”系统的油茶造林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和县林业局计财股下发 的补贴资金发放表格导入模板制作《隆回县 2017 年油茶造林(第 1 期)补贴到户发放花名册》(以下简称《发放花名册》),详见附件 2;打印《发放花名册》并在补贴对象所在村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将经公示后的《发放花 名册》报乡镇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将纸质 数据、电子档数据、公开公示佐证材料报送县林业局油茶办。 
     (三)县林业局油茶办对乡镇报送的《发放花名册》进行审核、 确认和汇总,计财股将油茶造林补贴电子档数据导入到安全数据交 换平台,数据汇总后向县财政局经建股申请资金拨付。 
    (四)县财政局经建股和乡财局对补贴资金种类、标准、金额 等内容进行程序性复核,核对无误后向县财政局国库办办理请款手 续,将补贴款划入指定账号,并向县农商银行发送发放指令。 
    (五)县农商银行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摘要栏 为“油茶林补”。 
    (六)县林业局油茶办在补贴资金发放后将补贴标准、金额、 项目安排等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严格规定发放时限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农商银行网点接此通知后,认真做 好 2020 年油茶造林补贴资金发放的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各乡镇在 2020 年 10 月 12 日前将审签盖章的《发放花名册》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县林业局油茶办和计财股; 县林业局油茶办、计财股在 10 月 15 日前完成补贴数据的审核、确 认汇总、录入等工作;县财政局经建股、乡财局和县财政局国库办 在 10 月 18 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程序性复核和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农商银行在10月20日前将2017年度油茶造林第一期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附件: 1、隆回县 2017 年度油茶造林第一期补贴资金分配计划 
           2、隆回县 2017 年度油茶造林第一期补贴资金到户发放花名册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农商银行
2020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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