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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222 发文编号: 隆林计【2020】16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10-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21 有效期: 永久


相关单位,县局有关股室: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三批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二指〔2019〕31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计划予以下达,并就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2019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资金使用计划表详见附件),根据《湖南省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早完成、早见效,实现预期的经济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严格资金管理。遵循权责匹配、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项目资金,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严格验收报账。项目验收实行“谁验收,谁负责”,项目资金由县林业局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财务核算和资金结算,并将验收资料、经济内容佐证资料收集、整理成册。
    四、严格绩效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建设、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附件:隆回县2019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9日

隆回县2019年森林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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