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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塘山乡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总结
文件名称: 麻塘山乡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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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塘山乡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

行 动 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回县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方案》,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自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7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现将集中行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麻塘山乡消防安全"铁拳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乡长丁正华任组长,副乡长刘光绍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站、农机站、林业站、司法所负责人组成。

二、狠抓工作的落实

(一)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地要紧紧抓住稳定火灾形势的重点,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三合一"建筑、以及群众性集会活动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娱乐场所、商场等建筑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是否设有铁栅栏或防盗窗;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各村开展立体网格式排查。社会单位要继续深化"三会一标"建设,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活动。公安部门、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不能立即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

(二)加大强制处置力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县政府"六个必须"和县公安局"硬十条"措施,用足用够法律手段,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采取即时强制措施。对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公共娱乐场所夜晚留宿人员的,要现场督办,监督单位当场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执法人员要采取制措施,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清理住宿人员。二是强化行政手段。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可能导致重特大火灾,不能当场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当事单位采取自行停业措施,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办,对拒不整改的,工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的手段,强制隐患单位停业。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消防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传播防火知识,曝光各类火灾隐患,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攻势,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的渗透力。在居民区、群众集中地张贴消防宣传图画、发放消防宣传单,组织用工单位集中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排查家庭用火用电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利用手机短信、内部广播、闭路电视、标语横幅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方式和手段,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传播平安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2010年9月28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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