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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办法》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办法》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9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9-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23 有效期: 永久

隆农办发〔2022〕16号

关于印发《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2022年度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相关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人事教育股。

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和服务乡村振兴的乡土人才。根据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隆回县2022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隆组发〔202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是隆回县范围内经过行业部门各种培训或在实践操作中,不断总结出某一项或几项专业技术要领,能熟练掌握技能,具有一技之长,隆回县农业农村局评选认定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认定为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被评为“十佳农民”的可不通过评选,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直接认定为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并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办法”选拔遵循“个人自愿、服务发展竞争择优群众公认”的原则,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 办法”的选拔管理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乡镇街道负责推荐初选。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选拔考核奖励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评选

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身心健康

(二)非国家公职人员在本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本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熟练掌握一项或几项农业实践技能技术

(四)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应良好

 认定专业类别:

(一)种植业有经济作物类粮油类

1.粮油类:玉米水稻、油菜、大豆等

2.经济作物类:金银花、龙牙百合、茶叶、烤烟、辣椒、高山蔬菜、中药材等

(二)养殖业有畜禽动物饲养及其疫病防控特种动物饲养

1.畜禽动物饲养管理技术及其疫病防控

2.特种动物饲养种类:如水产等

(三)植保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四)农产品加工类:果蔬产品深加工畜禽产品深加工等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推广

(五)农机类:农机具研发改进、农机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须获得相应证件)、农机故障诊断维修(一般应获得高级技能证书)、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农艺融合、农田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智能农机装备应用等。

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评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发布评选公告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2022年评选200名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以后年度每年增评20名。

(二)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认定表》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后,在本村公示 5 个工作日(村里张榜公示的照片需作为辅佐材料同时报送)

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乡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通过后报送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认定表》须村(社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农业农村局人事教育股

资格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人的身份、专业技能、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会同科技税务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对候选人信用情况、有无犯罪进行审查

综合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评委员会适时组织相应专家深入实地考评委员会考评通过后,将名单报县组织部备案。

)公示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对县组织部备案的拟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农业农村局牵头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颁发相应专业类别的土专家(田秀才)证书

第三章培养

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科技讲座外出考察人才交流活动及学术交流等活动

优先推荐到省内中、高职院进修或对口公司挂职。

优先参与各类农产品展览展演产品推广展销等交流推介活动共享农产品宣传平台

第十一条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除享受现行普惠政策外优先考虑纳入农业项目扶持范围

第十二条县乡二级组织的各类农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优先安排进行农业技术方面的宣讲实训授课其创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作为实践基地或现场培训基地,可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一定授课费和场地费

第四章管理

第十按照“高效便捷动态更新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隆回县田秀才(土专家)信息库建设为推广技术成果、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等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 积极宣传入选者创新创业勇于探索实践,无私奉献的典型事迹和取得的突出业绩营造尊重技术人才的良好氛围

十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证书,并终止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一)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 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 因其他原因不宜评选的;

第五章附则

十六本办法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十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认定

姓名

性别

照片

(一寸)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小学及以下□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 □大学及以上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家庭人口

居住

申报认定种类

经济作物(     粮油   畜禽动物饲养及其疫病防控     

特种动物饲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果蔬产品深加工(   畜禽产品深加工   农机具研发改进(   

农机驾驶操作(   农机故障诊断维修(   农机化技术推广(   

农机作业服务(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    

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农艺融合(    农田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    

智能农机装备应用(      

人员类别

□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经营者 □农民合作社骨干 □农业企业骨干

□创业大学生 □返乡农民工      □退伍军人  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

农机产、销企业

方式

□个人申请         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

个人从事农业专业技术情况简介(200字以内,可请他人代写)

本人签字(手印):                     

村(居、社区)推荐意见:

  (盖章)

经办人:

         2022年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盖章)

经办人:

          2022年

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意见

(盖章)

县组织部备案意见

(盖章)

注:个人申报须(居、社区)、乡(镇、街道)盖章。

附件2

2022年度隆回县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推荐

名额分配表

乡镇

推荐名额

乡镇

推荐名额

乡镇

推荐名额

桃花坪街道

12

荷香桥镇

8

羊古坳镇

7

花门街道

11

横板桥镇

8

罗洪镇

5

小沙江镇

6

周旺镇

6

麻塘山乡

5

金石桥镇

12

滩头镇

12

虎形山瑶族乡

5

司门前镇

9

鸭田镇

6

大水田乡

5

高平镇

9

西洋江镇

7

荷田乡

6

六都寨镇

8

岩口镇

12

山界回族乡

5

三阁司镇

11

北山镇

7

七江镇

10

南岳庙镇

8

合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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