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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基本情况和必要性
近年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越来越多,消费维权也越来越多,举报投诉越来越多,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财政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邵阳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17)2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隆回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起草,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抽调了专门力量,对全县现行的举报奖励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解剖分析,参考了上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起草,由县财政局等部门多次审核讨论修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审定后联合印发,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隆回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食品药品奖励举报奖励的奖励告知、奖励确定和奖金发放等工作,确定了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举报奖励的受理、确定、告知、通知、发放等事项,县财政局负责奖励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管理及监督工作。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21日
原文关联:隆回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