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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基本情况和必要性
原《隆回县专利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隆政办发[2014]1号)已经制订印发近五年,对激发广大发明人的创新热情,推动我县专利产业化和专利事业的发展,加快创新型湖南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二十七条的规定,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我县企事业单位、发明人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保护,提高我县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权拥有量,根据《湖南省专利条例》和《湖南省专利资助办法》、《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有必要制订《隆回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19年7月2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规定了湖南专利奖评审标准侧重专利的法律价值度、技术价值度和经济价值度,还规范了组织管理、申报与推荐、评审、异议及其处理、授奖、监督管理等工作环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隆回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专门力量,对全县现行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分析,参考了上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起草,协调县财政局等部门多次讨论修改,由县人民政府印发,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
制订依据主要有:
1、《湖南省专利条例》,2011年11月27日经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公布。
2、《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文号:湘政发〔2013〕3号)登记号:HNPR—2013—00003)湖南省省人民政府2013年1月9日印发。
3、《湖南省专利资助办法》(文号:湘知发〔2013〕61号登记号:HNPR—2013—65004)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财政厅2013年5月29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隆回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明确了专利资助与奖励原则是遵循政府引导、鼓励创新、促进转化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申请、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利资助对象为以本县辖区申请专利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照上级的规定明确了专利资助的条件和结合本地实际规定了资助与奖励的具体标准,同时明确了我县获得知识产权、专利奖励条件与标准,以及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明确了申请专利资助与奖励的程序,同时对专利资助与奖励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了规定。
《隆回县专利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的出台能进一步激发发明人的创新热情,促进我县专利事业的全面发展。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