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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此通告的必要性
清明时节、扫墓祭祖是全国各地的一种传统,国家也将清明节列为法定节假日,但总是有少数人借清明扫墓之机,挑起坟山纠纷,毁坏公共财物,煽动宗族矛盾,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通告很有必要。
二、起草过程
我县已连续实现了二十多个“平安清明节”,二十多年来,每年通过发布《通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本通告经过十多年来的不断修改、完善,已完全符合各方利益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坟山是山林土地的一部分,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宗族和个人不得以借口侵犯和破坏;
(二)禁止修族谱、修祠堂等一切宗族活动;
(三)不得支持封建宗族迷信活动;
(四)加强领导,果断制止,妥善处理坟山纠纷;
(五)责任追究。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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