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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非农建设项目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管理办法》的解读
文件名称: 关于《隆回县非农建设项目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管理办法》的解读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10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法规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3-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3-15 有效期: 永久
关于《隆回县非农建设项目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7年12月20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室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3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县级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安排,实现本区域内耕作层剥离后及时利用,稳步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根据上面相关要求和规定,我县应制定《隆回县非农建设项目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稳步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各类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当在施工前将优质耕地耕作层剥离,用于新增耕地提质、旱地改水田、中低产田改造。县级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安排,实现本区域内耕作层剥离后及时利用,对暂时不能利用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存放和保管,防止水土流失。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相关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投资预算,县级政府应当组织将耕作层“剥”“用”到位。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探索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途径。
我县制定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管理办法》内容主要依据《意见》延展开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第一章以《意见》为依据,坚持“谁用地、谁申请、谁剥离”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
2、第二章补充了对项目具体如何实施(包括申请、审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及不纳入剥离范围的内容;
3、第三章补充了资金保障和管理的内容;
4、第四章补充了奖惩措施。



                           2018年3月15日


原文关联:http://www.longhui.gov.cn/lhxzfb/gfxwj/201804/42a11ab627b648f7847e1ef17554dc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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