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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文件名称: 关于《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12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法规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9-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9-01 有效期: 永久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5号)、《隆回县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隆政法〔2020〕10号)的有关要求,在县级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合机制,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目的是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
二、制定过程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县发改局党组参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由县发改局优化股起草,发改局党组集体研究修改两次,并提交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税务局会签,经县司法局、县政府办秘书组及分管副主任、政府办主任报常务副县长审签,由县长签发。
三、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5号)
3.《隆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隆政办发〔2017〕21号)
4.《隆回县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隆政法〔2020〕10号)
四、主要内容
该文件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类,从完善诚信基础设施、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构建协同联合机制等20条,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原文关联:隆回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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