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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解读
文件名称: 关于《隆回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解读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409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法规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金融办
发文日期: 2022-04-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4-23 有效期: 永久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推动湖南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抢抓国家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的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我县企业境内挂牌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强做优、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湖南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36号)《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印发关于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文化产业专板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金监发〔2021〕49号)《邵阳市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隆回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三年我县企业挂牌、上市的目标任务,细化部门工作责任,调整企业挂牌上市奖补标准和奖补范围,激发中小企业挂牌上市信心。

二、前期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县认定为我省首批“资本县域市场试点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中小企业挂牌上市领导小组,持续高位推动,出台《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中小企业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隆政函〔2019〕6号)《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中小企业挂牌上市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隆政函〔2020〕105号)等政策奖补文件,我办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挂牌和融资服务,与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抓好企业挂牌上市孵化、培育。2021年我县挂牌企业3家,累计达18家,实现直接融资3649.4万元,挂牌数量居全市第一,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今年1月我县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魏源医院1家,已完成市对县企业上市新增新三板2家目标的一半,完成直接融资6050万元,排全市第二。虽然县财政落实了相应的奖补资金,前期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原先《若干意见》、《补充规定》已与上级要求及实际工作产生不适应、不配套。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同时征求县财政、高新区管委会、县税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科工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拟定出台文件。

三、具体修改内容

1.工作目标:202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或省股交所挂牌企业数量达30家以上,境内上市企业达到2家以上,直接融资总额增长80%以上,资产证券化率提高5%以上,居全市前列,高新区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

2.《补充规定》中县级奖补范围规定“工业类企业年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涉农企业纳税额不低于30万元”,根据实际操作过程中,一部分想通过股改挂牌的中小企业被阻拦在“挂牌上市”的奖补门外,为此,《实施方案》中增加了“对被认定的省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以上行业龙头企业或旅游类企业创建成3A及以上景区,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若干意见》、《补充规定》中,“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补助支持”,提高为“对在国内三大交易所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支持。报送湖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的,补助200万元;向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并通过审批的,补助300万元”,对比原先《若干意见》、《补充规定》均各提高100万元奖补

4.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印发关于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文化产业专板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金监发〔2021〕49号),结合我县特色文化优势,新增区域性股权市场文化产业专板挂牌企业的奖补标准:(1)行业属性: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和范围,或属于文化旅游、体育等泛文化产业、符合国家文化战略,有鲜明的文化产业特色和定位,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的文旅企业。(2)业绩要求达到以下任一标准: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或最近一期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20%或创意研发投入占主营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或最近一期净利润不低于50万元;已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自有资金投资类企业投资不少于300万元;具有高成长性且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委宣传部联合评估后推荐。

四、主要奖补内容

1.对已挂牌和上市企业,实行县级财政分层奖补

1)对在国内三大交易所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支持。分阶段补助:对纳入湖南省资本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补助10万元;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辅导券商、中介服务机构签署相关上市服务合同并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补助90万元;报送湖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的,补助100万元;向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并通过审批的,补助200万元;完成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市场上市的,补助600万元。在香港、美国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比照企业境内上市补助政策执行。

2)对在 “新三板”挂牌并实现融资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分层次进行奖补: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给予15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奖励20万元;直接融资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直接融资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直接融资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50万元。

3)对在湖南股权交易所股改挂牌并实现融资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分层次进行奖补: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成长板”股改挂牌的,给予10万元补助;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板”挂牌的,给予15万元补助;在湖南股权交易所“科创专板” 或“文化产业专板”股改挂牌的,给予30万元补助。对在省股交所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3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直接融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奖励8万元;直接融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以上补助均不含省、市对企业上市和挂牌的奖补。县级奖补金额以所获最高奖补为限,不重复累计奖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2.对已挂牌上市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1)对纳入湖南省资本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且通过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具有融资贷款需求的,鼓励银行给予信贷投入,由县财政为企业解决贷款总额1000万元以内、时间不超过三年的基准利率贴息。

2)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获得“新三板”挂牌或湖南股交所“科创专板” 或“文化产业专板”挂牌的,银行对挂牌上市企业给予信贷支持,由县财政为企业解决贷款总额500万元以内、时间不超过三年的基准利率贴息。

3.对拟上市和已挂牌企业债券发行给予贴息补助

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湖南省股交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私募可转债的,在债券存续期内,按企业发债利息的2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上述企业贴息补助,须经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依次审核,报县企业挂牌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贴息手续(贴息申请表见附件4)。

在政策范围内对投资并推动县内企业成功上市或并购重组的股权投资机构(团队)给予适当奖励。对企业股份制改造、重组过程中新增成本给予奖补、缓交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企业凡因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和政策性资金的,一经查实,已享受的所有补助资金均全额追回,取消其政策享受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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