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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回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解读
文件名称: 关于《隆回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解读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42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法规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05-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5-12 有效期: 2027-05-12

隆回县水利局就《隆回县农村供水工程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必要性党的十九大做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福址和安居乐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性工作。为确保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管得好、长受益,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责任体系。

(二)目的。明确农村供水设施运行管理职责,规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方式,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包括总则、产权和管理主体、运行管理机制、水源及工程保护、水质检测与监测、供水用水管理、管理权责法律责任、实施时间等九个部分。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全额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村或集体自筹资金、个人出资的农村饮用水工程,遵循“安全第一、从严控制、统一管理”的运行管理原则。

(二)产权管理主体。明确产权主体划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工程管护主体。

(三)管理机制。明确成立管护机制、职责范围职能划分,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水源及工程保护。明确水源保护范围,各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对破损工程设维修及追责。

(五)水质检测监测。明确水质检测部门和监测部门,以及检测频次,制定供水应急预案。

(六)供用水管理。明确供水单位应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落实各项制度,提出建立水费收缴机制,运行维护费筹措方式和管理

(七)管理权责。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提出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上墙公示。

(八)法律责任。明确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提出供水单位保证供水稳定。

(九)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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