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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三政发〔2011〕3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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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隆政办函〔201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乡2011年无偿献血任务实行责任分解,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分解的无偿献血任务,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以及国家公职人员、中青领导干部要带头献血。
二、凡有无偿献血任务的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抓落实,在县血站来我乡集中采血时(具体时间听候通知)必须确保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各单位参与无偿献血的工作人员,由乡财政补助营养经费300元,休假三天。
三、无偿献血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自身"健康储蓄",是一件利国利民、利人利已的好事。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报道,弘扬社会新风尚,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单位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情况与乡对各单位年度绩效文明考核直接挂钩。未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数的单位,按每人次500元收缴费用,上缴县无偿献血办公室用于街头无偿献血。
附:三阁司乡2011年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附件:
三阁司乡2011年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单位 无偿献血任务(人次) 备注 单位 无偿献血任务 (人次) 备注
工作一片 6 农业站 1
工作二片 6 畜牧站 1
工作三片 6 农机站 1
工作四片 6 农经站 1
工作五片 6 水务站 1
机关事务线、
计划生育线 3 文广站 1
中心校 16 供电所 2
派出所 1 信用社 1
卫生院 1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